林琳:虚拟世界也要遵纪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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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17:26 通信信息报 | |||||||||
本报记者 林琳 近来,互联星空出现多起账号被盗并被用于非法消费事件,此事备受用户及社会各界关注。网络世界可以让我们实现现实生活中诸多不能实现的梦想,但网络世界同样也是一个有法可依的世界,任何人不能因为网络世界是个虚拟世界就忽略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互联网的魅力就在于网络在一个广泛的空间内为来自各行各业的人们提供了一个联系、沟通的大平台,因此人们的网络行为也有了很大的自由度和虚拟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人的网络行为都是相对自由的,但这种自由也是一定范围内的自由,互联网世界也是一个需要有法可依的世界,如果逾越了自由的限度,危害到他人的正当利益和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这就是违法行为,势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互联网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沟通手段,社会的各行各业都离不开网络的支撑,互联网的各项应用已经深入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失去了互联网这个沟通平台,社会的正常运作将受到极大的影响,工作效率将大打折扣,因此维护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试想,如果大家都在网络世界肆意妄为,那么网络的安全就会受到威胁,网络不安全的最大受害者是广大网民,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保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将危害互联网安全的不法分子绳之以法,让更多的网民能更自由、便捷地进行信息沟通、查找资料、使用电子商务等,从而使社会正常运作。 现代科技的发展为互联网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保障,但是事物的发展都具有两面性,科技的发展保证了互联网的多样性,同时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手中的工具,利用一些漏洞作为危害互联网安全的突破口,从而谋取非法利益。不少人认为,互联网是个虚拟世界,网络上进行犯罪行为不容易被发现,可是这些怀有侥幸心理的人们都想错了,现代高科技技术同样可以助力于查办网络犯罪,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同时,还有一种现象值得警醒,从最近一些案件中发现,一些人走上网络犯罪道路主要是因为好奇心作祟,仅仅只是为了特殊的QQ号而铤而走险,殊不知任何危害其他网民合法利益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那怕这一行为只是出于好奇。 因此,所有网民在互联网世界同样需要遵纪守法,切莫因为一时好奇、或者为短期利益而心怀侥幸心理,互联网世界中的任何违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