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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我国电信资费管制政策呈现三大趋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9:42 eNet硅谷动力

  作者:英宁

  【eNet硅谷动力消息】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专家何霞、石立娜、杨筱敏日前发表研究报告,对我国资费管制政策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

  专家们认为,近日,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宣布将放开部分电信业务的
定价权,其中国内长途通话费、国际长途通话费及港澳台长 途通话费、移动漫游费和固定本地区间通话费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 上限管制,上限为现行资费标准。这个文件的意义在于长期执行的政府定价将转变为上限管制,对未来的电信资费管制与实践有重要指导意义。

  专家指出,按照国际经验,通常监管机构在实施最高限价方案的时候,需要考虑制定一个资费再调整的转型期。资费再调整也称为资费再平衡, 是指对不同的业务价格水平进行调整,以使其更能反映出提供每种业 务的成本。这样做能够确保在最高限价方案实施的开始,价格同成本更为接近。在一些国家,监管机构允许受管制的运营商在几年之内实现一定的资费再调整的目标。这样做的原因是在资费平衡的情况 下,才能更好发挥最高限价的作用,同时,经过平衡的价格更接近于 竞争性市场的价格。

  专家预测,在放开部分电信业务的定价权后,我国我国资费管制政策将呈现三大发展趋势:

  一是,继续深化电信资费管理方式的改革。 目前的电信资费管理方式改革只是改革的一个阶段,并非终点。 本次制定的上限管制的范围还应该根据市场的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同 时,我国将会开展有关的上限管制相关因素测算和评估工作,进一步 深化上限管制的改革。

  二是,根据电信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资费管制政策。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上限管制在竞争不充分的市场应用是最有效 的,因此,政府需要密切关注各业务市场的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市场 竞争状况的评估,对于已经竞争充分的市场应该完全放开资费管制, 对于那些竞争不充分的市场来说,要限制主导运营商滥用市场地位, 重点放在监管主导运营商的不正当价格行为。通过限制主导运营商的 价格行为,可以维护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

  三是,资费改革要与其他改革配套进行。资费管理并不是孤立的,它与很多方面有很大的相关性。电信市 场上表现出来的价格战问题,实际上是遗留的在电信改革中有待解决 问题的集中表现和市场回应。追根求源,这些问题所表现出的是电信 市场竞争格局、产权制度、管制能力等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因此,电信资费与电信改革的诸多方面有密切关系,电信改革的力度 对资费管制有重要影响。只有各项改革齐推并进,资费管理才能真正 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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