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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锋众叫板MobNIC:移动互联网不需CNNIC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9:30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刘涓涓 北京报道

  这已是今年8月以来,上海锋众第二次向MobNIC及其授权注册商们发起“战争”。

  9月6日下午,短信实名运营商上海锋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直指“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CMCA)成立的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MobNIC)利用推动移动信息化进
行圈钱运动”。

  在此之前,锋众公司已宣布将分别以“非法组织,冒充国家机构,越位授权,违法收费”以及“干扰锋众正常经营活动”为由,对MobNIC以及MobNIC授权商新网互联提起诉讼。

  “短信实名”烽火连天

  一切的争端,都源于一种帮助手机用户通过短信或者手机WAP上网,实现对移动网内用户的实名寻址技术——一种类似于传统互联网上的“网络实名”技术。

  任意公司,只要将其公司或产品名称、品牌以自然语言(比如中文、拼音、英文)进行注册,然后由短信运营商提供平台,将这些被注册的关键词与该公司的电话号码或者WAP网址进行链接集成,就能实现手机与手机、手机与网络、网络与网络之间的信息海量搜索与短信互动。

  上海锋众董事长桑钧晟对这一技术的定义是,“这是一种帮助用户迅速访问移动互联网的上网方式。”

  事实上,这是一块要比传统互联网更大的蛋糕。

  200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用户为9400万,手机用户则高达3.35亿,之间的比例是1:3.6。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人们越来越依赖手机作为通信和数字的终端,而在此基础上衍生的短信实名市场着实蕴藏了无限商机。

  但恰如互联网上那场曾经发生在“网络实名”上的争端,争夺稀缺性域名资源的“战争阴云”,正笼罩在尚未完全成熟的移动互联网上空。

  2005年1月18日成立的MobNIC是由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家联合成立的行业机构,旨在“研究并推进移动互联网上的各类寻址技术及相关应用”,“统一标准、规范管理,避免市场各成体系、自立标准的恶性竞争”以及“推动移动信息化建设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

  但是,2002年创建的上海锋众公司,从一成立便开始了针对移动互联网的“短信实名”业务研发,并于次年将该技术申请中国专利及国际专利,成为目前唯一拥有与短信实名、无线域名、无线网址相关专利技术的企业。

  2004年,锋众获联想投资、招商富鑫第一轮风险投资,随即将技术升级并改名为“短信实名”,并正式进入市场。其商业模式是依靠企业注册服务获取收入(比如联想注册“联想”,根据注册期限,交纳一定费用,而手机用户只需在短信中将“联想”两字发送至锋众平台,就可以进入该公司网站,获取包括公司活动、公司信息以及产品优惠等相关信息)。

  直到目前为止,国内仅有不到10家企业在这一领域开展竞争,而且没有1家公司能够占有大幅度的市场份额。而新成立的MobNIC及其授权注册商新网互联,因其“国家行业机构”的身份介入“短信实名”业务的行为,拉响了市场竞争的警报。锋众对此反应强烈。

  双方的第一次正面冲突在今年8月10日。

  锋众方面的说法是,当时统一穿着“新网互联”制服的员工对正在参加锋众在苏州举办的“魅力新姑苏——移动商务峰会”的客户进行拦截。穿着“新网互联”制服的员工一方面欺骗客户会议已经取消,一方面对锋众员工进行恐吓。据锋众方面称,8月11日,新网互联公司还曾打电话给前一天到会的锋众客户,称自己才是MobNIC的官方机构授权,并声称这些客户“被锋众欺骗了”。

  锋众随即为此召开数个新闻发布会,声称将向新网互联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状告新网互联“干扰锋众正常经营活动”。与此同时,锋众还不断向民政局及CMCA提交报告,要求主管部门对尚未注册的MobNIC进行整顿。

  随后闹剧不断

  8月12日,锋众公司刚刚承办了一个“中国移动信息化高峰论坛暨启动仪式”,并向企业免费赠送短信实名。

  8月19日,一个名称几乎完全一致的由CMCA主办的会议——“中国移动信息化高峰论坛暨百万企业短信网址工程赠送仪式”——也随即召开。

  8月24日下午,苏州石路新世纪大酒店还曾出现过戏剧性的一幕——就在四楼两个相邻的会议室里,一边是新网互联公司在推广其短信网址业务,一边是锋众科技召开新闻发布会指责新网互联。双方剑拔弩张,门外多名保安随时待命,气氛颇为紧张。

  CNNIC、3721争夺的翻版?

  双方其实各有所图。

  按照锋众的说法,如果短信实名只是移动互联网域名之上应用服务的一种,属于自由竞争的领域,谁做得好,谁的用户多,谁就能生存下去,而不需要什么协调管理机构。

  但按照MobNIC的理解,短信实名类似于互联网域名,因此MobNIC就应该像互联网中的CNNIC那样存在,并作为权威的机构进行管理。

  CMCA副会长、MobNIC名誉主任谢麟振认为,短信实名有些类似网络域名,MobNIC完全是站在行业的高度上来看待这件事,不代表任何企业,对任何公司、应用都保持支持的态度。

  谢麟振认为,企业之间由于存在着商业竞争、利益等问题,发生一些冲突在所难免,“但MobNIC和企业并不在一个层面上,不代表任何企业,希望企业的矛头不要对着联合会。”

  在他看来,我国的移动互联网产业才刚刚开始起步,整个产业里的每一个分子都应该联合起来,学会共享,而不是坚持非此即彼,只能存一的想法,“成立MobNIC的目的,就是让大家都联合起来,共同把行业做大。”

  同时,谢也表示,MobNIC只是一个行业协会,企业不愿意加入,不需要MobNIC的授权,同样可以在这个行业做自己的东西,不存在垄断的情况。

  “MobNIC作为一个统一的平台,拥有开放的态度,我们会给愿意做这件事(短信网址)的企业授权,并完全公平地对待所有企业,就像现在我们也非常欢迎锋众的加入一样。”谢麟振说。

  之所以目前锋众的反应如此激烈,谢麟振认为,这是由于锋众对待自由市场竞争的态度还不够开放。他告诉记者,自己曾主动联系希望能去参加8月12日锋众公司承办的“中国移动信息化高峰论坛暨启动仪式”,可惜锋众表示“不欢迎”。

  正如8月19日中国移动信息化高峰论坛上,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信息所赵庆所提出的那样,“成立一个由国家授权的‘中国移动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从而起到当年CNNIC促进我国互联网发展的作用”。

  锋众认为,其实MobNIC的意图已经很明显,那就是像CNNIC那样,在现有领域建立一套标准,最终变身为“无线CNNIC”。

  显然,第一家进入“短信实名”市场的锋众公司不能接受这样的结局。

  就像当年的3721公司一样,锋众认为,关于产业领域(尤其是对于IT领域)的标准问题,一般存在着两种标准:一种是国家标准,它是国家技术监督局或者是国家相应的产业部门,经过研究后制定颁布的能够落实到纸面上成为法律法规的标准;还有一个是事实标准,作为一个行业的领先企业,谁占据的用户和市场份额最多,谁提出的标准就被称为事实标准,这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叫法。

  正如当年372l与CNNIC的抗争一样,锋众的目标显然是更期望借由自由的市场竞争来确定行业标准。

  锋众公司市场运营中心副总经理、首席法律顾问王岳表示,MobNIC以国家行业机构为名义的一些活动已经完全超越了行业协会的职责,“MobNIC不应该成为规则的制定者,他们的做法已经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有不好的影响。”

  他表示,从前在短信域名领域,企业们都是潜心专注于钻研技术,开发产品,而现在,“大家却都在想着如何成立协会与MobNIC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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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iAsk.com)  短信实名相关网页共约56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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