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通讯与电讯 > 正文

历数MobNIC三宗罪 移动互联网起步即遭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10:41 eNet硅谷动力

  作者: eNet硅谷动力记者 胡滢

  【eNet硅谷动力消息】2005年8月16日,短信运营商上海锋众信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将以“恶意破坏”为由把新网互联公司告上法庭。

  事件的起由是“锋众公司8月10日在苏州举行的会议遭到新网互联公司人员的恶意破
坏。”

  “他们来我们的会场骚扰,宣称自己才是国家授权,称类似的活动只能由他们组织。我们已经保留了大量法律证据。”锋众公司首席法律顾问王岳告诉记者,锋众将在一周内向新网互联公司注册地所属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

  此外,由于新网互联是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MobNIC)的授权机构,锋众公司也对MobNIC提出了抗议及诉讼,指责其“非法成立,冒充国家机构,越位授权,违法收费”,并表示将一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 

  MobNIC被指“三宗罪”

  在锋众一方看来,作为一个自发的行业性组织,MobNIC却并不按照行业协会的方法来运作,非法组织对外活动,“犯”有明显的“三宗罪”。

  “首先,他们对外授权企业,开展经营性活动;其次,他们制定了一些销售规范和产品定价,却并不是只在协会内部执行,而是要求所有的和用户都去执行;最后,他们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收取费用。”

  王岳说,MobNIC的这些活动已经完全超越了协会的职责,却不按照合法的程序向有关部门登记,“已经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有不好的影响。”

  他表示,从前,在短信域名领域,企业们都是潜心专注于钻研技术,开发产品,而现在,“大家却都在想着如何做成协会,与MOBNIC相抗衡。”

  谢麟振吃了“闭门羹”

  记者随即致电中国移 动通信联合会副会长、MobNIC名誉主任谢麟振,希望了解MobNIC对此事做何应对。

  电话中,谢麟振向记者表示,自己对于诉讼一事的具体情况尚不清楚。但他却就锋众指责的“罪名”以及整个短信域名产业的发展状况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MobNIC给所有愿意做这件事(短信网址)的企业以授权,完全公平地对待所有企业,我们也非常欢迎锋众的加入。” 谢麟振说,MobNIC完全是站在行业的高度上来看待这件事,不代表任何企业,对任何公司、应用都保持支持的态度。

  谢麟振认为,企业之间由于存在着商业竞争、利益等问题,发生一些冲突在所难免,“但MobNIC和企业并不在一个层面上,不代表任何企业,希望企业的矛头不要对着联合会。” 在他看来,我国的移动互联网产业才刚刚开始起步,还没做起来,整个产业里的每一个分子都应该联合起来,学会共享,而不是坚持非此即彼,只能存一的想法:“相互打压是无法推进产业的,要做大,就应当实现行业大联合,成立MobNIC的目的,就是让大家都联合起来,共同把行业做大。”

  同时,他也表示,MobNIC只是一个行业协会,企业不愿意加入,不需要MobNIC的授权,同样可以在这个行业做自己的东西,不存在垄断等情形。

  谈到这里,谢麟振颇为无奈地告诉记者一个小插曲:在8月12日锋众公司承办“中国移 动信息化高峰论坛暨启动仪式”,并向企业免费赠送短信实名时,“我很赞同他们的做法,因此尽管没被邀请,也还是主动联系希望能去参加,但最后还是吃了闭门羹,锋众表示不欢迎。”

  他苦笑道:“其实我参加他们的会,并不是代表任何企业,而是代表MobNIC,想表达中心对锋众此举的支持的态度,却遭到误解。”

  对此,谢麟振呼吁,“任何公司都要有推动产业的责任,不要太小家子气。”

  MobNIC要做无线CNNIC?

  关于MobNIC大力推广的标准,谢麟振解释:“MobNIC是由中国移 动通信联合会、信息产业产电信研究院、中国移 动、中国联通四家联合成立的,并不是以国家权威的身份出现,只是在努力推动行业标准,让行业先用起来,最后再发展到国家标准。”他说,从国家标准制定的惯例来看,也是先行业,再国家,最后是国际。“这是比较正常的发展途径。否则我们的产业就不能进步。”

  至于收费问题,谢麟振说据自己了解,目前的收费,是新网互联等公司的行为,“对短信网址收取一定注册费,是很正常的。”

  同时他也透露,由于以后涉及到建立和维护注册企业的数据库,因此MobNIC会将一部分注册费用转过来收取为维护数据库的费用,“类似于CNNIC(互联网信息中心)。”

  联想到中国移 动信息化高峰论坛上,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信息所赵庆所提的“成立一个由国家授权的‘中国移 动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起到当年CNNIC促进我国互联网发展的作用”的建议,不免猜测,MobNIC要做无线域名领域的CNNIC?

  此外,当记者向即将成为被告的新网互联进行案件的询问,其内部人员透露,由于新网互联认为搞恶意竞争的是锋众,所以案件“是我们要告他们”。

  到底孰是孰非?其实不管真相如何,刚刚才起步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已经遭遇到了目前互联网产业所“擅长”的“官司乱战”,毕竟不是个好现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82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