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固话9月起全面按自然月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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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11:02 新京报 | |||||||||||
北京网通调整各电信业务缴费周期,小灵通业务暂不作调整 本报讯 (记者 郭冬颖) 昨日,记者从北京网通获悉,从8月1日零时起,调整各电信业务缴费周期,实行按自然月计费、收费的新政策。此前,中国网通曾下文于7月1日起调整各电信业务缴费周期,实行按自然月计费、收费政策,但因北京市场业务复杂,延至8月1日开始调整。
据北京网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按自然月结算话费的新政策包括固话和ADSL等业务,但小灵通业务暂不作调整。具体实施办法是将各项业务的计费周期统一调整为自然月,即当月1日零时至当月末日24时,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10日起至当月末日。 因北京网通各项业务的计费周期与缴费时间均有调整,北京网通在缴费中实行过渡账期,即在6-8月期间,将分阶段、按步骤地实施新政策。 在整个过渡账期内,除月租费和通信费都仍按正常标准收取之外,北京网通还会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如ADSL用户可获得0.02元/分钟(正常价格为0.05元/分钟)的宽带超时费优惠。 从9月1日开始,缴费时间和计费周期都将按照新政策全面执行。据悉,此次北京网通对各电信业务缴费周期的调整,不仅涵盖了公众用户的固话和ADSL业务,针对企业用户的相关业务也有相应调整。 调整期间注意事项 7月份,固定电话和ADSL业务的缴费时间仍为7月5日-7月25日,所缴纳费用的计费周期也保持不变,即固话用户仍然缴纳5月20日至6月19日期间使用的通话费和7月1日至7月31日的月租费;ADSL用户则缴纳5月21日至6月20日的月租费(不限时包月用户)或月使用费和超时费(限时包月用户)。 8月份开始执行按自然月结算话费的新政策。缴费时间调整为8月10日-8月31日。在此期间,市区固话用户缴纳6月20日至7月31日的月租费,而ADSL用户缴纳6月21日至7月31日的月租费或月使用费和超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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