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夏刘颖) 记者昨天从本市通信部门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手机电池质量进行的抽查显示,6个省市27家企业的27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8%。有六种电池不合格,质量问题主要是放电性能差等。
首先是安全保护性能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两种产品过电保护和短路保护不合格。使用安全保护性能差的电池,可能损坏电池、损坏手机。其次是低温试验不合格:标准规定
,充满电的电池在-20℃±2℃条件下搁置16小时并在相同条件下以0.2倍容量放电到2.75V,放电时间不小于3小时,有两种产品低温试验不合格。另外,还有两种产品的包装和标签标注内容不规范。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企业,质监部门已经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严格复查。与此同时,还有三种手机充电器被检查出来不合格,福建省泉州市光远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PUGUANG”电池充电器等3种产品质量较差。不合格产品还有福建省泉州市威讯电子有限公司型号为ZNC—28规格为9V/170mA的“ZHOUXUN”智能充电器、广州迪一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型号为DY—K515规格为5.0V/600mA的旅行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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