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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广首获网络电视牌照 电信运营商无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09:33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江敏) 首张IPTV(网络电视)牌照终于水落石出。昨日,记者在广电总局官方网站获悉,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下属上海电视台正式获得了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开办以电视机、手持设备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传播业务,即争论已久的IPTV牌照。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总裁助理张大钟也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这是广电总局在国内发放的首张IPTV业务经营牌照。与此同时,有消息显示,广电总
局的第二张网络电视牌照不出意外将成为中央电视台的囊中之物。而此前的传闻显示,网络电视牌照将仅仅局限于两张。至此,此前一直“觊觎”网络电视牌照的电信运营商将无缘得到牌照。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IP电视、手机电视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按照《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39号令)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许可证由国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广电总局按业务类别、传输网络、接收终端等项目分类核发。

  据悉,此次上海电视台被批准开办的业务类别分别是自办播放和节目集成运营业务。上海电视台既可以在新的网络电视平台上播放自己开办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频点播节目,又可以将其他机构所播放的节目频道和点播节目依法集成到自己的播出平台上,再向用户提供播放服务。目前,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已经投资组建了两家公司专门负责市场推广和运营。

  因IPTV蕴涵巨大的全新市场,在此次正式公布首张网络电视牌照之前,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已经在局部地区尝试开展IPTV业务,并都在积极申请IPTV牌照。

  信息产业部通信政策研究所有关专家认为,广电部门目前掌握了IPTV政策的大部分话语权,其制定的标准自然是从广电企业的角度出发,电信运营商在这样的标准面前无疑处于劣势,因此即使申请牌照,获批的几率也不大。

  但电信运营商并不是没有机会来分食这一大的蛋糕。虽然国家曾发文禁止广电、电信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但IPTV都是通过电信网传播的,电信运营商也就此可以借机进入IPTV市场。“寻求与已有牌照的企业进行合作成为一个重要的出路。”目前,此次获得牌照的上海文广与中国电信就存在合作关系。

  链接:

  网络电视即指基于IP协议的电视广播服务,也称IPTV。该业务以电视机或手机等为显示终端,通过机顶盒接入宽带网络,可以向用户提供数字广播电视、VOD点播、视频录像等诸多宽带业务。有关数据显示,中国内地宽带网络用户将于2008年直逼1亿户,届时IPTV电视市场份额可望超过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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