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网络电视牌照花落上海电视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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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08:59 东方早报 | |||||||||
文/严丹虹 中国广电和电信业务“分业经营”的“壁垒”终于开启出一道裂缝。国家广电总局日前正式公告,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下称SMG)下属的上海电视台已夺得国内首张网络电视牌照,同时,上视还获准经营手机电视业务。据悉,为顺利开展相关业务,SMG已经投资组建了两家公司,专门负责市场推广和运营。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最新公布的消息,上海电视台已获准开办以电视机、手持设备为
网络电视即指基于IP协议的电视广播服务,也称IPTV。该业务以电视机或手机等为显示终端,通过机顶盒接入宽带网络,可以向用户提供数字广播电视、VOD点播、视频录像等诸多宽带业务。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总裁助理张大钟另外对记者表示,由于SMG是面向全国的内容提供商和内容发行商,因此电信和网通都可能是他们未来的合作伙伴。不过,他们才刚刚拿到牌照,具体业务的开展方式还在研究与讨论之中。 这一消息无疑让相关宽带运营商欣喜不已。此前,国家曾发布75号文件,明文禁止广电、电信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但IPTV网络电视却必须依靠宽带运营商传送节目,它们将可借机进入广阔的IPTV市场。 有关数据显示,2004年中国内地宽带网络用户量已达2630万户,2008年将直逼1亿户。届时,IPTV电视市场可望超过1000亿元。 国家广电总局社管司网络管理处官员向记者表示,他们将支持IPTV和手机电视等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发展。他同时透露,对于是否向其他机构发放网络电视牌照,还需总局进一步研究。不过,广电总局也对开展IP电视、手机电视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主体范围限制在广电系统“自家人”之内,即必须是省级或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或由其设立的机构方可申请。此外,该公司还应取得由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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