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签发第36号令 电信服务规范正式施行(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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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 11:59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 |||||||||||||||||||||||||||||||||||||||||||||||||||||||||||||||||||
1.2.9网络的通话中断率 通话中断率≤2×10-4。 通话中断率(掉话)指在用户通话过程中,出现掉话的概率。
1.2.10发送方短消息中心的响应时延 固定网短消息中心的响应时延平均值≤20秒,最大值为45秒。 发送方短消息中心的响应时延指主叫用户按发送键,至其接收到发送方短消息中心接受或不接受该消息的证实之间的时间间隔。固定网短消息的响应时延包括:呼叫接续时间+上传时间(取决于信息长度和上行方式)+处理时间(包括主叫号码认证)+系统回送时间(回送上传结果)。 1.2.11短消息中心系统接通率 固定网短消息中心接通率≥95%。 固定网短消息中心系统接通率指主叫用户通过入中继接入到固网短消息中心或人工短消息中心得到有效处理次数与占用入中继总次数之比。 1.2.12短消息的存储有效期 固定网短消息的存储有效期≥72小时。 固定网短消息的存储有效期指发送方将短消息成功发出,并得到发送方短消息中心的证实后,在接收方成功接收之前,在固定网短消息中心的有效存储时间段。在该存储时间段内,接收方短消息中心应保存该消息,并进行多次发送尝试,直到被接收方成功接收或超出该时间段为止。 1.2.13短消息发送时延 短消息发送时延平均值≤10分钟,最大值为24小时;短消息发送及时率≥99%。 短消息发送时延指主叫用户收到短消息提交成功的证实后,至被叫用户成功接收到短消息之间的时间间隔。 短消息发送及时率指在规定的发送时延最大值以内发送成功事件数与发送成功总事件数之比。 1.2.14计费差错率 计费差错率≤10-4。 计费差错率指交换设备出现计费差错的概率,采用如下公式计算: 对于集中计费:计费差错率=有错误的话单数/总话单数; 对于单式或复式计次:计费差错率=错误的脉冲次数/总的脉冲次数。 附录2 电信服务规范——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2.1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的服务质量指标 2.1.1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向社会公布其无线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 2.1.2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免费向用户提供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并保障通信线路畅通。 2.1.3移动电话复话时限 平均值≤1小时,最长为24小时。 移动电话复话时限指停机用户办理恢复开通手续、归属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到有关费用时起,至移动电话恢复开通所需要的时间。 2.1.4移动电话业务变更时限 平均值≤1小时,最长为24小时。 移动电话业务变更时限指用户办理更名、过户、暂停或停机等服务项目,自办理登记手续且结清账务起,至实际变更完成所需要的时间。 2.1.5移动电话通信障碍修复时限 平均值≤24小时,最长为48小时。 移动电话通信障碍修复时限指自用户提出障碍申告时起,至障碍排除或采取其他方式恢复用户正常通信所需要的时间。移动电话通信障碍指非手机原因引起的障碍。 2.1.6由于非用户原因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时,电信业务经营者至少提前45日告知用户,至少提前15日告知用户新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实施日起,至少应在45日内,向所有来话用户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由于用户原因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时,原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用户需要提供改号提示业务。 2.1.7移动电话号码冻结时限最短为90日。 移动电话号码冻结时限指该号码注销后,至重新启用所需要的时间。 2.1.8电话服务台、客户服务中心和人工短消息中心的应答时限最长为15秒。 话务员(包括电脑话务员)应答时限指用户拨号完毕后,自听到回铃音时起,至话务员(包括电脑话务员)应答所需要的时间。 电话服务台或客户服务中心人工服务的应答时限:最长为15秒。人工服务的应答率≥85%。 人工服务的应答时限指自用户选择人工服务后,至人工话务员应答所需要的时间。人工服务的应答率是用户在接入电话服务台、客户服务中心和人工短消息中心后,实际得到人工话务员应答服务次数和用户选择人工服务总次数之比。 2.1.9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用户的需要,免费向用户提供移动话费详细清单(含预付费业务)查询。移动电话原始话费数据及点到点短消息业务收费详单原始数据保留期限至少为5个月。 2.2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的通信质量标准 2.2.1可接入率 在无线网络覆盖区内的90%位置,99%的时间、在20秒内移动台均可接入网络。 2.2.2接通率 同一移动网内的本地呼叫:接通率≥90%; 同一移动网内的国内长途呼叫:接通率≥85%; 两个或多个移动网间呼叫,或移动与固定网间呼叫:接通率≥80%。 接通率指用户应答、被叫用户忙、被叫用户不应答、用户不可及(包括被叫不在服务区、被叫呼入限制、拔电池、关机)的次数与总有效呼叫次数之比。对接通率的考核在忙时统计。 2.2.3拨号后时延 移动用户拨打固定用户的拨号后时延:平均值≤9秒,最大值为12.5秒; 固定用户拨打移动用户的拨号后时延:平均值≤9秒,最大值为16秒; 移动用户拨打移动用户的拨号后时延:平均值≤10.3秒,最大值为19秒。 拨号后时延指固定用户拨号终了或移动用户按发送键起,至收到回铃音、忙音或其他语音提示等时刻之间的时间间隔。 2.2.4通话中断率(掉话率) 掉话率≤5%。 掉话率指在用户通话过程中,出现掉话的概率。 2.2.5无线信道拥塞率(无线信道呼损) 无线信道拥塞率≤3%。 无线信道拥塞率指由于无线信道(包括话音和信令信道)出现拥塞,而导致业务失败的概率。 2.2.6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成功率 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成功率≥99%。 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成功率指消息发送者发出消息,到消息被接收方(处于正常接收状态下)成功接收的概率。 2.2.7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时延 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时延平均值≤3分钟,最大值为24小时;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及时率≥95%。 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时延指短消息发送者发出消息,到该短消息被接收方(处于正常接收状态下)成功接收的时间间隔。 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发送及时率指在规定的发送时延最大值以内发送成功事件数与发送成功总事件数之比。 2.2.8移动点对点短消息丢失率 移动点对点短消息丢失率≤10-5。 移动点对点短消息丢失率指消息成功发出,得到短消息中心接收证实,在24小时内接收方(处于正常接收状态下)没有接收到该消息的概率。 2.2.9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存储有效期 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存储有效期≥72小时。 移动点对点短消息存储有效期指消息成功发出,得到短消息中心接收证实,在没有被接收方成功接收之前,在短消息中心的有效存储时间段。在该存储时间段内短消息中心应保存该消息,并进行多次尝试发送,直到被接收方成功接收或超出该时间段为止。 2.2.10计费差错率 计费差错率≤10-4。 计费差错率指交换设备出现计费差错的概率,采用如下公式计算: 计费差错率=有错误的话单数/总话单数。 附录3 电信服务规范——因特网及其他数据通信业务 3.1因特网拨号接入业务的服务标准 3.1.1因特网拨号接入业务的服务质量指标 3.1.1.1注册账号方式的拨号接入网络开通时限 平均值≤12小时,最长为24小时。 注册账号方式的拨号接入网络开通时限指注册用户办理入网手续,归属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到有关费用时起,至拨号接入开通所需要的时间。 3.1.1.2注册账号方式的拨号接入业务变更时限 平均值≤12小时,最长为24小时。 注册账号方式的拨号接入业务变更时限指用户办理更名、过户等服务项目,自办理登记手续且结清账务时起,至实际变更所需要的时间。 3.1.1.3记账卡式拨号接入业务在输入卡号和密码后应能按售卡时运营商承诺的条件正常使用,否则应给予更换。 3.1.1.4记账卡式拨号接入业务应提供余额查询等功能。 3.1.1.5拨号接入设备障碍修复时限 平均值≤8小时,最长为12小时。 拨号接入设备障碍修复时限指自用户提出障碍申告时起,至障碍排除或采取其他方式恢复用户正常通信所需要的时间。 3.1.2因特网拨号接入业务的通信质量指标 3.1.2.1接入服务器忙时接通率 接通率≥90%。 接入服务器忙时接通率指接入服务器忙时接通次数与忙时用户拨号总次数之比。 3.1.2.2本地用户接入认证响应时间 平均响应时间≤8秒,最大值为11秒。 本地用户接入认证平均响应时间是从用户提交完账号和口令起,至本地认证服务器完成认证并返回响应止的时间平均值。 3.1.2.3接入认证成功率 接入认证成功率≥99%。 接入认证成功率指在用户输入账号、口令无误情况下的认证成功概率。 注:无线接入方式认证成功率与信号覆盖区、空中干扰有关,若低于99%,由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用户示明附加条件和指标。 3.2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的服务标准 3.2.1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的服务质量指标 3.2.1.1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向用户说明本企业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的业务接入点,网络覆盖的范围以及与其他网络的互联情况。 3.2.1.2预受理时限 平均值≤3工作日,最长为5工作日。 预受理时限指用户登记后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网络资源确认,答复用户能否安装所需要的时间。 3.2.1.3入网开通时限 平均值≤2工作日,最长为4工作日。 入网开通时限指电信业务经营者自受理之日起,至为用户开通网络,实际使用的时间。 3.2.1.4通信设备障碍修复时限 平均值≤8小时,最长为12小时。 通信设备障碍修复时限指自用户提出障碍申告时起,至障碍排除或采取其他方式恢复用户正常通信所需要的时间。 3.2.2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的通信质量指标 本小节规定的通信质量指标,范围限定在两个业务接入点之间,即把公众用户产生的IP包,从运营商位于某个城市的业务接入点开始,跨越全国性骨干网,传送到该运营商在另外一个城市的业务接入点止(不含城域网部分)。考核这些业务指标时,两个业务接入点选择在不同省的两个城市,并且空中距离超过1000公里。 3.2.2.1IP包传输往返时延 往返时延平均值≤200毫秒。 IP包传输往返时延指从一个平均包长的IP包的最后一个比特进入因特网业务接入点(A点),到达对端的业务接入点(B点),再返回进入时的接入点(A点)止的时间。 3.2.2.2IP包时延变化 时延变化平均值≤80毫秒。 IP包时延变化指在一段测量时间间隔内,IP包最大传输时延与IP包最小传输时延的差值。 3.2.2.3IP包丢失率 IP包丢失率平均值≤2%。 IP包丢失率指IP包在两点间传输时丢失的概率。 3.2.2.4IP业务可用性 IP业务可用性≥99.9%。 IP业务可用性指用户能够使用IP业务的时间与IP业务全部工作时间之比。在连续5分钟内,如果一个IP网络所提供业务的丢包率≤75%,则认为该时间段是可用的,否则是不可用的。 3.3X.25、DDN、帧中继数据传送业务的服务标准 3.3.1X.25、DDN、帧中继数据传送业务的服务质量指标 3.3.1.1预受理时限 平均值≤4工作日,最长为8工作日。 预受理时限指用户登记后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网络资源确认,答复用户能否安装所需要的时间。 3.3.1.2入网开通时限 本地网业务:平均值≤3工作日,最长为5工作日; 长途网业务:平均值≤4工作日,最长为7工作日。 入网开通时限指电信业务经营者自受理之日起,至为用户开通业务,实际使用的时间。 3.3.1.3通信设备障碍修复时限 平均值≤4小时,最长为8小时。 通信设备障碍修复时限指自用户提出障碍申告时起,至障碍排除或采取其他方式恢复用户正常通信所需要的时间。 3.3.2X.25、DDN、帧中继数据传送业务的通信质量指标 3.3.2.1X.25数据传送业务的通信质量指标 3.3.2.1.1呼叫建立时延(指标见表1) 表1 给出呼叫建立时延的统计指标值
虚连接的呼叫建立时延指一个用户自发送“呼叫请求”分组开始,至从网络接收到“呼叫连接”分组结束所经过的时间。表1给出呼叫建立时延的统计指标值,表1中的X值见表2。 表2 呼叫建立时延的统计指标值
3.3.2.1.2数据分组传输时延(指标见表3) 表3 数据分组传输时延的统计指标值
数据分组传输时延指从一个分组的最后一个比特进入网络的源节点开始,到该分组的第一比特离开终节点结束经过的时间。表3给出数据分组传输时延的统计指标值,表3中的Y值见表4。 表4 数据分组传输时延的统计指标值的Y值
注:R为数据信号传送速率单位是kbit/s。 3.3.2.1.3虚连接的吞吐量(指标见表5)
虚连接的吞吐量指单位时间内,在一个方向上,通过一个连接段成功传送(不包括丢失、额外增加和比特差错)用户数据的比特数。表5给出虚连接吞吐量的统计指标值。 3.3.2.1.4呼叫接通率 呼叫接通率≥95%。 呼叫接通率指呼叫接通次数与呼叫总次数之比(不考虑被叫终端未开机)。 3.3.2.1.5网络可用性 网络可用性≥99.99%。 网络可用性指端到端全网能提供无故障服务的时间与全部运行时间之比。 3.3.2.2DDN数据传送业务的通信质量指标 3.3.2.2.1端到端数据传输比特差错性能 (1)国际电路连接 国际电路连接指用户网络接口(UNI)和DDN国际节点的国际电路接口之间的用户数据传输通路。 差错性能应符合M.2100建议《国际PDH通道、段和传输系统的投入业务和维护性能限值》和M.2101建议《国际SDH通道、复用段投入业务和维护性能限值》的指标要求。 (2)国内电路连接 国内电路连接指在用户网络接口(UNI)之间的用户数据传输通路。 差错性能应符合YD/T748-95《PDH数字通道差错性能的维护限值》和YDN026-1997《SDH传输网技术要求-SDH数字通道和复用段的投入业务和维护性能限值》的指标要求。 3.3.2.2.2国内端到端数据传输时间 (1)64kbit/s专用电路,端到端数据传输时间≤40毫秒; (2)2Mbit/s专用电路,端到端数据传输时间≤(0.5N+0.005G)毫秒,其中N是电路含交换机和交叉连接设备的数量,G是电路长度(km)。 (3)若在上述(1)和(2)中每加入一跳卫星电路,需在上列值中另增加传输时间300毫秒。 端到端DDN数据传输时间是国内端到端单方向的数据传输时间。 3.3.2.2.3网络可用性 网络可用性≥99.99%。 网络的可用性指端到端全网能提供无故障服务的时间与全部运行时间之比。 3.3.2.3帧中继数据传送业务的通信质量指标 3.3.2.3.1帧传输时延(FTD) 帧传输时延(FTD)<400毫秒。 帧传输时延指用户终端之间通过帧中继网传送信息所需时间。 帧传输时延计算公式: 式中:为帧地址字段的第1比特从用户终端进入网络的时间; 为帧的尾标的最后一个比特从网络进入用户终端的时间。 3.3.2.3.2帧丢失率(FLR) 帧丢失率(FLR)<3×10。 帧丢失率是指丢失的用户信息帧占所有发送帧的比率。 帧丢失率计算公式: 式中:为丢失的用户信息帧总数; 为成功传送的帧总数; 为残余错误帧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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