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建光:取消月租费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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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17:42 通信世界 | ||||||||
宿建光 日前,民建中央在“两会”上对电信收费再次提出质疑,呼吁取消固定电话月租费和手机双向收费。 曾有人大代表提出“取消月租费”的一个重要理由是:通信同电力、煤气、自来水
实际上,电话月租费到底该不该取消反映到老百姓身上,就是通信消费所占整个收入的比例的大小,老百姓当然希望所占比例越小、服务水平越高越好,这就是一对典型的消费者和商家的矛盾。 有目共睹,最近几年我国的电信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电话的普及以及其所占生活消费的比例不断提高促使消费者“侃侃价”的心态可以理解,并且该提法也会得到有关部门和运营商的认真考虑和对待。 然而,月租费的收费方式实际上也源于电信业自身的特点:技术含量高、更新快,要求全球范围的连接,且对安全性和质量的要求都相当高,而电信业沉淀资本的贬值速度比其他行业快,“通常几年就要更新设备”。比起持久耐用的水网和电网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电信网络设备的维护更新费要高很多,这也是为什么在一些发达国家固话资费很低却依旧存在月租费的原因。 采用固定的月租费+使用费方式,一方面反映了用户对网络运行维护的责任,另一方面也能将因业务量变化引起的波动幅度减小,把偏差保持在较小的范围内,对运营商来说减小了经营风险,对用户来说也同样减小了利益受损的风险,更有利于市场的稳定运行。 而且,如果不收月租费而按通话时长收费的话,要让电信企业经营下去,就要定一个合理的价格标准。基本上应该是企业的投入除以通话量再加一定的利润,但是这个通话量怎么算?再说电信用户什么时候打电话、打多长时间是很难预测的,不仅历史数据不稳定,未来数据也很难预测,稍有偏差,价格就差得很远。对这样情况下的“定价”,恐怕老百姓的抱怨会更多。 实际上,“月租费”作为一个概念可以取消,但并不意味着完全实行按量收费,而不存在每月固定收取的费用,更不意味着取消月租费而保持原来的通话费标准不变。 我们也相信,电信资费最终要走向市场化,但这需要在一个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才能实现。争夺用户的手段应该是先进的技术应用和优秀的业务、服务质量,从国际情况来看,随着市场的发展以及竞争的引入,电信资费制订并不完全基于业务的成本构成,而更多地考虑市场的需要,根据业务特点和用户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定价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