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信管理局规范电信服务清除不合理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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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15:40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 ||||||||
陕西管局清理电信企业相关服务协议 本报讯 日前,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组织部分电信用户委员会委员、律师和电信专家,对全省正在使用的电信服务协议进行了清理,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类,按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条例》以及部省相关规定要求,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各企业对电信服务协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修改,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陕西管局在对全省各家电信运营企业电信服务协议的清理中发现有以下问题:一是在服务协议中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平等的问题;二是在服务协议中缺少保障用户自主选择权的条款;三是服务项目变更通知只有经营者单方认定,缺少用户确认环节;四是服务协议中未向用户明示电信业务基本收费情况,侵犯了用户知情权;五是存在用户资料的保密和关联停机问题;六是限制用户自主选择运营商服务的权利;七是出现巨额话费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履行告知义务的问题;八是缺乏因企业责任造成用户损失的赔偿条款。 (李淑茹 人民邮电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