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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联通相继作出维护消费者权益承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09:16 每日新报

  新华社上海 3月 15日电一场僵持了 1年多的攻坚战,终于在今年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取得突破: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相继就话费、信息费、卡内余额等问题作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承诺,国内电信行业存在多年的“坚冰”被砸出了一个缺口。

  “这是一个具有实质性的突破,但来之不易!”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感慨地说。 3月 3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地消费者组织联手致函国内四大
电信运营商———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电信,指出电信卡过期余额应归还消费者,经营者随意侵吞卡内余额构成不当得利。此后不久,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相继承诺推出小面额电信卡、提供卡内余额转移等解决措施。事实上,从 2003年 7月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以来,对以电信行业为代表的“霸王条款”攻坚战已经持续了近 20个月。其间,中消协及各地消费者组织曾多次将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及点评意见向相关电信企业进行反馈。但是,就好比“重拳打在棉花上”,迟迟没有响应。作为此次四地消费者组织联合致函行动的发起者之一,赵皎黎分析说,联合致函得到电信企业的迅速回应,并非偶然。“这是全国消协系统 1年多来不厌其烦、不懈努力的阶段性成果,更是‘联合’的力量。”

  赵皎黎表示,在减少乃至消除“霸王条款”的问题上,必须举全社会之力。舆论的监督、行政的监管、行业的自律,缺一不可。“尽管到目前为止,电信巨头们尚未按照四地消协提出的要求,承诺‘电信卡过期余额退还消费者’,但相比以往的不理不睬,已经有了明显的改观。说到底,‘霸王条款’与国内日趋成熟的消费理念、市场环境越来越格格不入。”赵皎黎这样说。今后随着我国电信市场的日益放开,消费者将拥有对企业和服务的自由选择权,那些漠视消费者、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最终将会失去消费者、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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