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会议揭秘:三条出路逼退中方代表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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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01:42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陈志刚 发自上海 法兰克福会议后,目睹了中美激烈斗争过程的SC6主席、韩国金峻年教授曾不解地向中国国家标准代表团发问:“中国有那么大的市场,国内标准就等同于事实上的国际标准了,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代价在国际标准组织内推进,甚至不惜和美国进行激烈斗争?”
平静并不代表结束。 3月中旬,中国国家标准代表团法兰克福之行半个月之后,WAPI标准工作组将一纸详细的工作报告分别递交到了信息产业部、科技部、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委,建议针对无限局域网国家标准WAPI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进一步行动。 知情人士透露,在该份报告中,WAPI标准工作组认为,迄今来看,IEEE802.11i利益阵营与WAPI标准“应处于平局状态”。 WAPI标准工作组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就JTC1(国际标准组织ISO/IEC第一联合技术委员会)在法兰克福会议上的违规操作,向ISO/IECTMB/SMB(国际标准组织ISO/IEC的申诉机构)提起申诉;同时,我国还应保留在ISO/IEC大会上,对前者提起控诉的权利。 “若这两个层次都得不到妥善处理,我方还可以将此事提交WTO上诉。”3月14日,标准工作组某人士如是表示。 该份报告进一步建议我国相关部委,考虑成立WAPI特别工作组,以保障无线局域网国家标准的顺利执行。 “无论外部、还是内部,WAPI的顺利推进都面临很多的不确定性。”标准工作组某人士称,WAPI的种种不确定性迫切需要政府各部委的紧密协作,“因为我们面临的压力是系统和立体的”。 该人士指出,围绕WAPI的争论已经远远超过单纯的标准和技术之争,而是国家利益和捍卫国家安全的较量,“这一点在法兰克福会议上表现得十分明显”。 翻脸 法兰克福曾经被认为是WAPI的希望之都。 2004年11月,经过中国国家标准代表团的努力,ISO/IECJTC1/SC6(国际标准组织ISO/IEC第一联合技术委员会第六分委员会)奥兰多会议达成的“调和性”协议称,WAPI和802.11i将在SC6独立并行推进,并确定今年2月在德国法兰克福召开特别会议,讨论二者的进退问题。 苦等3个月后,法兰克福转眼却成了中国国家标准代表团的伤心之地。 2月21日,法兰克福会议第一天。会议进入第一项实质议程,即讨论WAPI提案的地位时,JTC1主席詹姆森意外地对大会宣布,“WAPI提案已经被取消,而且至今都不存在。” “这严重地违反了奥兰多会议形成的决议。”参加法兰克福会议的中国代表团某成员表示,对于詹姆森的这一突然举动,当时的我国代表团几乎没有任何心理和对抗准备,“完全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据了解,就在会议前夕的1月28日,JTC1秘书处还在给中国国家标准代表团的来信中,对2004年8月底,单方面撤销中国提案的行为表示道歉。 而在一个月后的法兰克福,詹姆森却表示,“JTC1秘书处撤销WAPI提案没有犯错,没有必要向中国道歉。” 记者获得的JTC1秘书处28日发给中国国家标准代表团的邮件显示,前者确实对之前的所作所为清晰准确地表达了诚挚的歉意(First,I mus toffer my sincere apologies for the administrative error...首先,我为这一管理上的疏漏向你们真诚地道歉……)。 21日,中国代表在会场投影展示信件原文表示质疑时,詹姆森回应称,“这些内容不是道歉,也没有必要道歉,这是中方的理解有问题。” 在詹姆森的带动下,SC6到IEEE的联络官、项目编辑英国的塔斯克,推翻原有立场和奥兰多会议声明,附和宣布“由于WAPI提案不存在,因此不能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讨论”。 据参会中方代表回忆,当天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就此反驳指出,詹姆森对取消中方提案原因的解释与塔斯克在奥兰多会议上的解释完全矛盾,塔斯克说:“我的说法错了,现在以詹姆森主席的为准。” 事态突变。尽管中国代表团立即进行了积极反应,但JTC1秘书处和IEEE皆不肯作出丝毫让步,甚至不惜否认自己原有的声明和立场。 经过一天辩论后,中国代表团提出休会要求,以内部讨论是否继续参会;并提出列有10个问题的清单,要求对方书面答复。 第二天上午,塔斯克针对中方提出的问题清单,在会议期间给出了书面答复,但仍旧坚持其WAPI提案“不存在”、“不予讨论”的立场。 会议进行到第三天,即2月23日,中国代表团发表声明后,全体离场表示强烈抗议。 抉择 可能发生的转机出现在会议开始后的第二天,即2月22日。 当天下午,在遭遇各方压力后,WG1(国际标准组织ISO/IEC第一联合技术委员会第六分委员会第一工作组)召集人韩国田皓仁教授与中国国家标准代表团进行沟通,探讨下一步的解决方案。 记者掌握的情况显示,当时,摆在中国国家标准代表团面前的可选出路有3条。 方案一是,中国重新提出“WAPI提案进入快速程序”的申请,在法兰克福会议后重新启动快速流程,然后按部就班地进入5个月投票期。这样一来,WAPI提案尽管最初提交更早,但在流程上将落后IEEE提案3个月。 2004年7月,中国国家成员体正式向JTC1秘书处和SC6递交WAPI提案,供各国家成员体评论;两个月后的9月份,英国国家成员体向JTC1秘书处提交IEEE802.11i提案。此间的8月底,WAPI提案被JTC1秘书处单方面宣布撤销。 方案二是,中国完全重新提交申请,IEEE提案后延1个半月同中方提案同时完成投票。不过,就此提议,美国英特尔公司代表强烈要求中国对IEEE提案一个半月的时间损失作出补偿。 “这两个方案我们当时都表示不能接受。” WAPI标准组某人士表示,中方一旦接受这些折中措施,就等于承认了以往JTC1秘书处和美方种种打压行为的合理性,将迫使中国国家成员体放弃对前者错误行为的追诉权。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同意重新提交或申请,“我们将处于更加艰难的局面,WAPI也更没有可能成为国际标准”。 中国国家标准代表团比较认可的第三种方案则是,将两个提案合并,共存于一个新提案之中进行讨论。 不过,这一方案最终被WG1召集人田皓仁教授和IEEE否定。 2月23日复会后,主持人直接提出对前两个方案进行讨论。权衡之下,IEEE提出,他们可以接受第二种方案,但以中国国家成员体参与IEEE会议活动作为补偿条件。 “如果同意IEEE补偿条件,将来中国国家成员体所有与IEEE同一领域的国际提案都要首先提交IEEE内部运作,也就意味着,我们的提案极可能会由美方某公司一个专家的投票来决定成败。” 参会某中方代表称,这一个方案等于将WAPI纳入了IEEE体系,中国国家标准代表团当然不能接受,最后以中途退会的方式表示对各种解决方案的不满。 圈套 “WAPI提案先行进入美国IEEE,再由美方促成为国际标准”一直是WAPI面临的所谓“出路”。 “这几乎可以被视为WAPI成为国际标准的唯一出路,我们也不止一次面临过这种诱惑,但这是一条死路。” WAPI标准工作组某人士表示,在这一点上,中国国家成员体有必要维护自己在国际标准组织中的应有权利和独立自主性,否则一旦陷入此“泥潭”,就很有可能成为其他后继国家标准重蹈覆辙的借口。 据他透露,早在2003年12月,IEEE802局域与城域网络标准委员会主席尼克里奇在给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忠海和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的信件中表示,IEEE802.11标准的安全性需要改进,IEEE愿意同中国有关机构共同解决这一问题。IEEE802.11WLAN工作组组长斯图亚特.凯利也表示,IEEE有可能在802.11标准中加入WAPI协议的支持,以避免把WLAN产品市场一分为二。 不过,WAPI工作组一直都没有搭理IEEE抛出的这一“橄榄枝”——尽管IEEE从来都没有放弃过一次又一次的努力。 据该人士透露,法兰克福会议期间,IEEE代表、英特尔公司EmilyQi女士某日深夜联系捷通通信公司代表,而非中国国家标准代表团团长,试图进行私下谈判。后来,捷通通信公司代表将此事向团长汇报,进行了妥善处理。 “从WAPI标准公布开始,我们面对的风险和不测随处可见,至今都前途难料。” 标准工作组该人士认为,回顾WAPI的艰难经历,有必要对中国自主标准的实现途径进行好好反思。 据他透露,法兰克福会议后,目睹了中美激烈斗争过程的SC6/WG1召集人、韩国田皓仁教授曾不解地向他发问:“中国WAPI标准是否有必要花这么大的力气,一定要在ISO内成为国际标准?” SC6主席、韩国金峻年教授也指出:“中国有那么大的市场,国内标准就等同于事实上的国际标准了,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代价在国际标准组织内推进,甚至不惜和美国进行激烈斗争?” WAPI作为我国自主创新的技术标准,在国内积极推进应该是争取成为国际标准的最大支持;而将立足点首先放在国际,再考虑国内推进的步骤是不是有必要进一步商榷? 资料链接 WAPI无线局域网国家标准冲刺国际标准过程回放 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家成员体向JTC1和SC6提交WAPI提案,并明确建议进入快速流程; 2004年8月2日,JTC1秘书处在JTC1官方网站上公布中国WAPI提案,供各国家成员体评论; 2004年8月底,JTC1秘书处单方面撤销中国提案,在此过程中没有通知中国国家成员体; 2004年9月15日,英国国家成员体向JTC1秘书处提交IEEE802.11i提案,JTC1秘书处将该提案分发至各国家成员体,进行一个月评论; 2004年10月15日,中国国家成员体反对IEEE802.11i提案进入快速流程投票阶段; 2004年11月8日至12日,SC6美国奥兰多会议达成协议:IEEE802.11i提案和WAPI提案在SC6独立并行推进,并确定2005年2月在德国法兰克福召开特别会议,对二者进行讨论; 2004年12月6日,JTC1秘书处不顾中国国家成员体坚决反对,坚持将IEEE802.11i提案进入5个月的快速流程投票期; 2004年12月26日,中国国家成员体向JTC1和SC6发信,要求于2005年2月结束IEEE802.11i提案投票期; 2005年1月28日,JTC1秘书处致信中国国家成员体,表示书面道歉,承认撤销WAPI提案的错误,并明确了中国提案一个月的评论期已属完成的补偿,同时提出法兰克福会议不得讨论IEEE802.11i提案; 2005年2月17日,JTC1秘书处来信,接受中方抗议,撤销其“德国会议不得讨论IEEE802.11i提案”的决定,ISO总部已经发出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在未来1个月内暂停IEEE802.11i提案投票。 2005年2月21日-25日,SC6法兰克福会议上,由于JTC1秘书处和IEEE的反对,WAPI冲刺国际标准的计划再次搁浅,中国国家标准代表团中途宣布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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