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2004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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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 09:14 东方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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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龚尚轩 早报记者 吴洁瑾 责任编辑 韩与薇 实习编辑 李军 昨天,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消保委联合向社会公布了2004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案例。 一、上海红市达食品有限公司
制售劣质奶粉 去年4月,安徽省阜阳市工商局、卫生局向社会公布了45种劣质奶粉名单,上海红市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市达牌奶粉名列其中。据查,红市达公司在上海注册后即在安徽临泉县利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婴幼儿奶粉,并将产品销售至安徽阜阳等地,造成当地部分婴幼儿营养不良,后果恶劣。 二、上海屹人制衣有限公司 制售假冒“NIKE”球衫 上海屹人制衣有限公司与台湾人曾某某达成口头协议,以每件41元的价格销售给曾某某“NIKE”篮球运动衫4800件,屹人公司即组织购买原料和“NIKE”商标标志,至案发已制成成衣1842件,价值75522元,另3200只商标标志被查扣。 三、上海旗凯有限公司 利用私盐制售劣质咸菜 上海旗凯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从外来人员处购入外包装上无标志的私盐30吨,利用此盐3.4吨腌制咸菜30吨,另26.6吨被查扣。 四、个体经营者富兰 制售翻新“三星”手机 富兰系个体经营户,从市场上收购旧的“三星”手机414只后将旧手机的主板装上新的配件,并贴伪造的“3C”认证标志、进网许可标志、合格证及条形码等,冒充新手机加价对外销售,销售额达392000元,非法获利20000元。 五、黄佩娟 无照无证销售假冒卷烟 黄佩娟无照无证从事假冒卷烟销售活动,从他人处购入假冒中华、红双喜等名牌卷烟,而后进行加价销售累计经营额达45万元。 六、上海韦得贵臣健身公司 设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 上海韦德贵臣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为会员制健身服务企业,其在会员章程中规定“如有会员违反本章程的,公司可在出具书面通知或中心内张贴通告之后,终止与其的会员合约和其他使用设施的权利,公司不承担将来引发的义务,也不承担退款义务”。“会员应在参加活动后及时将自己的私人物品带离中心,公司不负保管义务,由于会员疏忽和遗忘而未能及时将私人物品带走而发生遗失的,公司和中心概不负责”。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合同条款单方面免除了经营者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损失。 七、上海艾高电子公司 虚假宣传增高产品 上海艾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销售增高系列产品,其事先承诺,使用其增高产品后增高无效可全额退款,并保证收到消费者汇款后3至5日内发货。但实际上该公司并没有完全兑现承诺,一些消费者因增高无效向公司要求退款时,其不予理睬。该公司同时在网上宣称,其销售行为“接受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监督’”,但实际上纯属虚构。当以上侵权行为引发消费者投诉后,其遂突然关闭。 八、上海亚新人才公司徐汇分部 发布虚假招工信息 上海亚新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徐汇分部在为消费者介绍工作时,承诺介绍工作不成功就退还职介费。该分部与“招工企业”一起演“双簧”,骗取消费者钱财。该分部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介绍了近200人到同一家企业去面试。这些消费者都因提供不出政府部门开具的“未婚证”而未被该企业录用。面试完毕,招工企业拒不出具未被录用证明,而亚新公司徐汇分部却要求消费者拿出招工企业的未被录用证明,否则不退还职介费。 九、上海医联门诊部 虚假宣传光子减肥 上海医联门诊部主要经营美容瘦身业务,其在宣传时宣称“光子减肥”不开刀无痛苦,对身体没有伤害。实际上,消费者反映在进行减肥时需开刀、打麻药,还要包扎伤口,做完手术后疼痛难忍,感到上当受骗。其虚假宣传行为误导了消费者。 十、阿诺德健身公司七宝龙城分部 侵占健身费 上海阿诺德健身有限公司七宝龙城分部为会员制健身服务企业。该分部与消费者签订健身服务合同,并大量销售健身卡,去年年底突然停业关门。该分部既不按照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也无人出面退还消费者健身费。据调查,阿诺德公司七宝龙城分部突然停业,拒不退款的行为导致近300名消费者无法追回损失,社会影响恶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