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信将延长电话卡有效期 出台具体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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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09:56 信息时报 | |||||||||
各电信运营商近期将陆续出台具体解决措施 时报讯 (记者 伍健文) “电话卡余额”问题最近一直成为用户关注焦点。昨天,广东电信市场部负责人对记者说,广东电信出台了多种方式解决“余额过期作废”的电话卡问题,其中包括余额转移,并计划将有效期延长。
实际有效期有望比卡面延长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广东200卡的账号卡可以使用户的话费余额转移到另外一个账号上。在200卡的语音系统上,也设置了“余额转移”的选项,给用户选择。而200充值卡,只要用户在有效期内充值,有效期是不断延长的。 “实际上,目前广东电信后台系统允许200卡在卡面有效期到期后3个月内仍然保留数据,下一步我们计划将有效期延长,使得用户在卡面有效期过后一两个月内仍然能够使用到期后的余额”,这位负责人说。据介绍,目前广东用户在电话卡余额方面投诉并不多。 另外,广东电信为了使用户能把电话卡余额充分利用,已经采取了随卡附赠一定金额话费的方法,弥补消费者电话卡上不足一个计费单元的少量余额造成的经济损失。例如IC电话卡的“29+1”,用户用29元购买一张30元的电话卡,就算在卡最后的余额不足以打一分钟电话的时候,因为已经提前获得了1元话费的补偿,用户不会因此而受损失。 各运营商将出台处理办法 上月底,信息产业部发出了《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针对公众关心的“电信卡余额”的问题,信息产业部要求电信运营商在电信卡有效期内,采取余额转存、赠送话费、充值延期、允许最后一计费单元通话等措施,为用户提供方便。而电信卡有效期过后,卡内仍有余额的,各电信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去年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电信条例(草案)》中,就对过期电话卡的余额处理问题,提出了一个有创造性的建议,“电信卡使用期限届满后仍有余额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允许电信卡持有者自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的2个月内将余额转存至其他电话卡。”这是全国首次提出“余额转存”的处理方法。 据新华社报道说,对于用户关心的电话卡余额问题,各相关电信运营商将会陆续在近日出台具体解决措施,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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