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成:不能对月租费拉偏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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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9:19 重庆晚报 | ||||||||
文/周志成 今年1月,北京市人大代表李铁军递交了“电话月租费理应取消”的议案,2月28日,信息产业部清算司彭晓芳副司长表示:电信运营商和消费者的这次博弈并非要作为电信监管机构的信产部一纸行政命令来解决,而是要通过市场竞争的途径来解决(据南方都市报)。
从表面看,这种“不干预”体现了信产部作为电信监管机构在电信运营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中立”态度,但我们发现,主张通过市场竞争的途径来解决电话月租费之争,信息产业部有在电信运营商和消费者之间“拉偏架”之嫌。 众所周知,电话月租费当初是以“国家规定”名义推出的,并非消费者与电信运营商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契约,也就是说,电话月租费根本就不是市场的产物,更与竞争无关。彭副司长认为,消费者完全能够通过用手或用脚投票的方式在市场选择不同运营商。此话对手机用户来说还有实现的可能,对固话用户而言则几乎是一种梦想:我认为我家的固定电话收取月租费不合理,想“用脚投票”再换一家运营商,可到哪儿去找呢?在这场博弈之中,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指望绝对强势眼下仍可谓垄断的电信运营商在“市场竞争”中取消电话月租费,无异于与虎谋皮。 因此,电话月租费哪怕不能取消,信息产业部也应该说句公道话,而不是隔岸观火一推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