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通讯与电讯 > 正文

手机短信公证后法庭上能“说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 18:24 法制晚报

  赵暖芷

  你短信威胁 我保全证据———

  本报讯 把手机里的短消息用法律的手段固定下来,作为诉讼证据。今天上午,记者从东城区公证处了解到,首例手机短信证据保全公证已成功办理。

  当事人李某最近收到债权人发来的几条手机短信息,要求他如何偿还欠款,还有些威胁内容。因为短信内容不易也不宜长期保留,也不能私自提取为证,李某到公证处申请对手机内相关的短信内容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公证人员把手机显示屏所显示的短消息内容通过照片固定下来,避免日后灭失或难以取得。

  据公证处人员介绍,作为一种新的电子证据形式,短信内容具有一定的证明力,保全这个证据很重要。但由于当事人容易因操作失误导致短信灭失、毁损,给日后的诉讼、索赔等造成困难,所以利用公证来保全证据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好方法。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驾驶员培训新大纲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上海地产面临泡沫破灭
京城在售楼盘分布图
刘晓庆文集:自白录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82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