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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直面电信月租费之争 资费冰山将松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11:23 北京日报

  信产部首次直面“电信月租费”之争

  月租费“冰山”有松动迹象

  本报讯(记者 周健森)就在“电信月租费”之争已悄然淡出人们视野之际,信息产业部昨天突然首次在公开场合直接面对这一问题。在一产业通报会上,主管电信资费工作的信产
部清算司副司长彭晓芳明确表示,是否取消电信月租费的问题,将交由市场主体来解决。

  今年年初,市人大代表李铁军首次提出“取消月租费”的建议,引起社会一片哗然。一方面,众多消费者认为电信月租费应当被取消;但另一方面,众多电信运营商则集体抵制这一意见,称取消月租费完全不可能。作为争论的焦点,掌控电信资费定价权的信产部则一直未表态。

  昨天在谈及2005年电信资费监管思路时,彭晓芳突然抛出了这个有些棘手的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已对电信月租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各电信运营商进行了沟通。”彭晓芳称,信产部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是,要兼顾运营商和消费者等各方面的利益,鼓励和引导运营商针对市场的不同需求,出台多种不同的方案,逐步研究、解决这一问题。

  彭晓芳此番直接表态,意味着原本被认为雷打不动的“月租费”政策,已经出现不小的松动。按照现行的《电信条例》,月租费定价权由电信主管部门决定。市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现行的“月租费+计次费”的电信资费模式,是国际电联(ITU)通行的模式,其中的月租费主要是用于维护用户端至运营商设备间的电信线路及设备。随着电信预付费业务的出现,部分业务已取消了月租费政策。

  据统计,在北京,不同运营商对家庭固定电话收取的月租费,在13.5元至21.6元之间;移动和联通的后付费手机业务的月租费也有50元左右。以现有的用户基数计算,仅北京地区每月的月租费至少有4亿元之巨。然而如果按照信产部的思路,将月租费问题交由市场主体之一的运营商来解决,在基础电信领域,运营商是否肯舍弃这笔不菲的收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竞争程度。

  业界专家则从另一方面提出了质疑。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认为,用户呼吁取消月租费的出发点之一,是认为统一定价的月租费抹煞了不同用户间的实际消费差异,导致电信消费不平等;但如果将月租费取消,运营商势必将这笔费用移植到计次费之中,这可能造成部分话务量高的用户,替低话务量用户必然占用的部分电信资源买单,从而造成新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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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资费将更趋便宜合理

  “电信资费正在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过渡。”昨天,信产部清算司副司长彭晓芳对消费者颇为关心的电信资费改革趋势,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复。她表示,电信资费的定价思路,正在由政府直接定价向运营商申报资费方案、政府审批备案的方式转变。

  彭晓芳引用了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议的《电信法》(送审稿)。据她披露,有望于今年交由人大审议的我国首部《电信法》中,已对电信资费改革提出了“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向市场调节价过渡的原则”。“我们已经开始启动这方面的工作,并最终将把定价权交给企业,还给市场。”

  据了解,包括互联网接入、短信、无线数据等在内的大多数电信业务,已经实行了“备案制”,即运营商可以先自主制定资费方案,后交由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的监管重心,也将由“事前定价”向“事后监管”转移。彭晓芳认为,随着电信资费市场机制的形成,运营商自主经营权限放开,总体电信资费水平将逐步下降,并给电信用户带来实惠。(周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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