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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 DoCoMo无有效期 电话卡余额方案评估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11:04 通信产业报

  徐超

  许多电信运营商的客户服务人员这样回答消费提出的“电话卡余额”问题:卡上的余额如果不能在有效时限内消费完,运营商不会再继续提供服务,因为卡上已经规定了服务时间。此外,卡上的余额也不能退还给消费者,如果卡上没有规定可转账的话,余额不能转存。于是,“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成为许多消费者对“电话卡余额”问题所持的观点
,也是引起消费者强烈反映的一大根源所在。

  中国消费者协会人士则认为,电话卡上的余额不应该被运营商无偿占有,消费者已经为服务预先支付了费用,而运营商并没有为这部份余额提供服务。另外在消费者购卡时,有的运营商也没有声明这部分余额应该如何处理,所以消费者对剩余部分应该有处置的权利,余额被运营商无偿占有是不对的,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应该通过合理的方式返还消费者。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电话卡种类繁多,大部分电话卡都有“有效期到期后卡内余额不退、过期作废”的规定。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运营商不应该用卡的期限来剥夺消费者的权益,成为自己不履行协商责任的理由。政府主管部门在处理消费者和企业的关系时,要考虑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要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先。

  据悉,目前,信息产业部正在组织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各种电话卡过期余额不能清退等问题进行研究,目前考虑的各种可操作的方案中,大致包括了售前解决方案和售后解决方案两种。

  据悉,售前的解决方案,其核心是将各种电话卡的有效期适当延长,尽可能地让消费者在有效期内消费掉所有金额。另一种方案拟采取对距离失效日期不多的电话卡和充值卡提前返回运营商,不再出售的方式来解决。

  售后的解决方案包括提供可供转账、多返还余额和增加卡的面值种类等多种方式。据悉,可转账就是允许用户在有效期内将卡内余额转移到有效期更长的电话卡账户内,转移的余额期限要按较长的后者计算。多返还余额就是用户在通话的过程中,卡内余额即将用完时电信运营商不会马上切断通话,而是返回适当金额的话费。而增加卡的不同面值的种类,以利于各种情况下的电信消费,也是考虑的方案之一。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称,电话卡余额的退还问题,在国内仍然非常复杂。之所以迟迟没有获得解决,还在于政府、运营商和消费者具体的利益不同,所持的观点因此完全相反。据介绍,去年以来,政府已经组织专家和运营商对电话卡余额的处理方案进行了多次研究。

  此前,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日本较大的电信公司NTT DoCoMo公司,其发行的国内卡不设有效期;而韩国的KTF公司发行的电信卡,有效期长达5年;德国只需要用很少的金额补充,即可激活号码中的剩余金额。

  新华信市场研究咨询公司IT通信部经理 陆国光:合同违约应公平裁定

  先期如没有特别签订相关的正式协议,从处置权上必须承认其所有权与处置权归电话卡用户所有。

  消费者购买电话卡,从法律上看消费者与运营商构成服务合同关系,卡上规定的时限就是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消费者未在服务期限之前消费掉卡上的金额,是合同的违约方,但消费者违约了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事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并没有授权运营商占有卡上的余额作为其违约的赔付金。在余额处理问题上,双方并没有事先约定,运营商以消费者未在期限前使用完卡上的金额,就把余额占有作为违约赔偿,对消费者不公平,尤其在余额较大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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