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央视国际报道,信息产业部最新统计显示,2004年全国手机移动短信业务量达到2177点6亿条,比去年同期增长58.8%。以每条一毛钱计算,这一收入超过217亿元。到2004年,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6亿4千万,其中,移动电话用户已经超过了50%。
彩铃最大的优势在于其改变了以往枯燥的“嘟嘟”等待音,可以由用户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接通提示音。继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用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最近北京、上海、
广州等地的小灵通用户也已开通此项业务。彩铃已经成为继短信之后的第二大电信增值业务。
彩铃业务首先由中国移动于2003年5月份推出,在短短的一年半的时间里,用户总数就超过2000万户,市场规模达到近10亿元。“个性化”的特色是彩铃最诱人之处,此项业务受到广大青少年用户的追捧。据统计,目前彩铃90%以上用户为16至30岁的年轻人。
目前,彩铃信息费是按照15:85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运营商得15%,而SP获得85%。用户下载个性化铃音的信息费一般是每条2至3元,使用手机并对新业务感兴趣的用户是不会计较这点小钱的,在亲朋好友给他打电话时,他会有一种满足感,而同时,这个用户在不经意间宣传了彩铃业务。“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样的一首歌是北京移动彩铃下载率最高的一首歌,一周以来超过2万次的下载率意味着提供彩铃业务的SP获益匪浅。
彩铃业务迅速扩张的原因还在于:它不需要用户更换手机便可接受服务。彩铃不像彩信、JAVA等数据增值业务对终端设备有很高的需求。用户要做的只有申请、选择内容和交费,剩下的所有问题都无须用户操心。
在整个彩铃产业链上,移动运营商一方面提供彩铃下载通道,另一方面也负有对SP上传的彩铃版权把关的责任,要严格审查SP是否拥有上传彩铃的合法使用权。要避免因垄断而带来的暴利和不规范,要将版权损害行为减至最低,运营商就应该审核更加严格,比如建立SP报告制度,随时汇报近期新增彩铃的版权合法来源。
彩铃,被视为继短信时代后再创辉煌的移动增值业务。业内预测,彩铃的市场规模将会很快超过短信,成为最火爆的电信增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