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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凯力称电信业正在补课 价格战打得还不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 14:54 财经时报

  近年来我国电信资费的价格大战连绵不断,导致舆论媒体屡次惊呼“国有资产流失”。去年“两会”召开时,部分代表委员也为此提出议案,要求对这一现象予以更加严厉的禁止。对此,我们必须认真分析。

  这样的“国有资产流失”应该鼓励

  随着近年来对于个别“贪官污吏”的惩处和所揭露的种种罪行,“国有资产流失”已经被全国人民深恶痛绝。根据所揭露的事实,“国有资产流失”的方式不外有二:一是“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贪污盗窃,把上百万甚至上亿的国有资产据为己有;二是掌权人糊涂昏愦,视国有资产为儿戏,盲目投资、不计效益,甚至大搞“业绩工程”,为国家百姓造成巨大损失。毫无疑问,对于这两种国有资产流失必须严厉禁止并惩办。

  那么,电信资费价格战是不是国有资产流失?毫无疑问,价格战使电信企业的效益下降,是“增量不增收”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十年来我国在电信领域进行体制改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其目的不就是迫使运营商“打价格战”,使消费者获益吗?回想1994年以前,当时的手机动辄几万,被称为“大哥大”,有几个工薪族买得起?直到中国联通公司成立,打起了价格战,才使手机进入千家万户,形成了世界第一的可喜局面。这样的“价格战”当然好得很,因为这种“价格战”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并没有“流失”到私人的腰包里去,也没有被浪费掉。它不但使广大消费者从中受益,而且促进了电信事业的发展,使电信业发挥着日益巨大的社会效益。现在移动运营商的利润水平严重偏高,只能说明这个领域的竞争还不充分,“价格战”打得还不够。

  对于电信价格战,政府主管部门是不是应该管?“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根本利益”,就是要代表消费者的长远根本利益。因此,对于这种“价格战”,政府部门不但不应该禁止,而且应该鼓励。当然,与此同时要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效率,在更低的价格水平下争取最好的经济效益。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双赢。反之,如果为了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和“作大作强”,就保护落后,就以消费者利益为代价,弱化竞争,保护甚至恢复垄断,只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只能把这些国有企业培养成一个个“官商”,丧失竞争力,只能距离“建设几十个国际一流企业”的目标越来越远。说穿了,这种对国有企业的“保护”是计划经济观念的残余在作祟,在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上是非常有害的,在我国已经入世三年后的今天更是完全行不通的。

  在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我国电信业,这一点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去年年初,信息产业部就宣布对电信资费的监管引入更多的市场机制,而信产部与发改委在六月份联合颁布的204号文件则进一步肯定了由市场决定资费的原则,这些都是这一精神的具体体现。同时,建议我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负起人民赋予自己的责任,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了实现国有企业真正的“作大作强”,不断推动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反对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任何弱化竞争、保护甚至恢复垄断的行为和倾向。

  价格战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经济学中有一个著名的问题:“飞机马上要起飞了,但是还空着一些座位。这时,一块钱一张的飞机票应该不应该卖?”答案是:应该卖。原因是:如果增加的乘客不增加航班的成本,那么只要飞机票不是免费赠送,航空公司多收入一块钱都是合算的,因为它可以用来增加这个航班的利润或减少其亏损。当然,如果航班出现大量空座,说明航空公司错误地估计了旅客的流量。这时,如果其总收入低于总成本而导致亏损,亏损的发生并不是因为出售低价机票(因为这可以帮助减少亏损),而是因为在旅客不足的情况下决定开这个航班,甚至是因为错误地购买了过多的飞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如果禁止航空公司出售低价机票,反而会加大公司的亏损。正是因为如此,航空公司就会以种种方法躲开政府的监管,甚至与旅客“串谋”,在使旅客得到“实惠”的同时减少自己的损失。理论和实践的结果已经充分证明,这种“价格下限管制”必定是无效的、失败的。

  但是,电信业的特点与这个案例完全相同:因为它没有制造业那种消耗原材料所带来的增量成本,所以其网络一旦建设完毕,成本就已经确定了。这时,运营商无论以怎样低的价格提供服务,只要可以增加收入,都是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利的。而在尽一切可能增加收入之后,如果运营商仍然亏损,只能说明它在投资建设时对市场的需求估计过高,进行了过大的投资,但是事已至此,已经完全无法挽回了。这时如果拒绝提供“低价”服务,唯一的结果就是使其亏损进一步扩大。

  由此可见,电信资费的价格战中(无论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价格下降和“增量不增收”仅仅是表面现象,而并非其根源。如果强行禁止价格战,不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违背了企业的利益,因为对于企业来说,再低的价格也总比没有收入要好。近年来,对电信价格战屡禁不止,就是因为这种作法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必然是无效的、不能成功的。

  价格战的根源是技术进步

  电信价格战的根源何在?在上面客机的例子中,如果技术的进步使一架飞机可以同时容纳几万人,而飞行的成本反而比以前大幅度下降,那么飞机票的价格是否也应该随之下降?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这时,如果有人指责机票价格下降是“恶性价格战”,是“增量不增收”,所有的人都必然认为他是一个利欲熏心的疯子。但是,这样的事情恰恰发生在电信业。

  回想二十年前,处于明线载波时代的我国电信网干线只有区区几百条话路,即使后来采用了微波或同轴电缆也不过上千条话路而已。在这种情况下,连电话都打不通,还有谁会计较高昂的话费呢?但是时至今日,即使采用最保守的技术,一条光纤已经足以容纳几十万条话路,而包含几十条光纤的一条光缆更是远远超出了任何通话的需求。随着容量的扩大,其成本更是惊人地下降:根据国际电联1998年发表的研究报告,在横跨大西洋的海底光缆上,每分钟电话的传输成本不超过百分之一美分,折合人民币不到一厘。如此计算,我国目前的资费水平超过成本何止百倍!面对这样的暴利,我国的消费者已经被“宰”得太惨了,“国有资产流失”又从何谈起?

  技术的进步必须也必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转化为消费者的利益。在过去几十年内,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已经使其单位价格下降了十几个数量级。对于计算机行业的价格下降,全社会已经习以为常,企业从来不抱怨自己“增量不增收”,也没有任何人会指责它是“恶性价格战”和“资产流失”。这不但使技术迅速地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和消费者利益,企业也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虽然电信技术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计算机行业,在同样的几十年间,电信价格的下降却微乎其微。因此,现在的“电信价格战”说明电信业正在补课,这一课的名称就是“技术进步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和消费者利益”。我国的电信体制改革既然已经为价格战创造了条件,这种由价格战引起的价格下降就必须继续进行下去,也必然会继续进行下去。(作者为北京邮电大学 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 阚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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