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手机销售叫停 利益之争引发深层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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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19:55 新闻晚报 | ||||||||
2004年12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多普达通讯公司未经北京央视公众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视公众)许可,为销售该款手机而在其dopod535手机中以及其网站上转播中央电视台节目,侵犯了央视公众在电信领域对中央电视台节目的专有使用权。 根据判决,多普达应赔偿央视公众经济损失共计35万元,并在相关媒体赔礼道歉,该款手机的销售商停止销售该款手机。
业内人士称,这是在“电视手机”有望成为下一代移动通信的新热点时,力推“可看电视的手机”概念的手机厂商为此首次遭遇官司并败诉。 多普达将继续上诉 日前,笔者采访了多普达总裁杨兴平博士,他对判决结果感到很失望,表示将继续上诉。 杨兴平称,多普达只是对央视的相关节目做了网站链接,使手机起到“移动电视机”的作用,并不存在拿它的内容去卖钱。“这也是很普遍的做法。目前,我们已经通过长江网、上海广电跟相关电视台合作,根本不需要付钱。” 杨兴平博士表示,此次败诉不会对多普达的销售和生产造成影响,但对“电视手机”的发展、网络电视的发展,乃至互联网的发展将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电视手机”商机潮涌 随着科技的发展,百姓不仅能在家中看电视,更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看到电视。2004年4月,继多普达推出“能看电视的手机”之后,联通也推出了手机看电视数据业务服务。“手机看电视”成为吸引用户的一个全新功能,并被运营商等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企业所看好。 从2005年元旦开始,百姓还将可以通过手机屏幕欣赏激动人心的球赛实况。上海移动宣布进军“电视手机”领域,此前上海联通已率先在“电视手机”领域尝鲜,小灵通也宣称2005年将可以看电视。可以预见“电视手机”将好戏连台,“电视手机” 为通信产业链的各相关企业带来了新的活力和商机。 但是,这场侵权案,却不得不让迅猛发展的“电视手机”、“网络电视”作一番冷静思考。 由于“电视手机”等智能手机是手机、电脑和互联网的融合体,无论是收发邮件、MSN即时沟通,还是最新的手机电视,未来的视频手机等等,都给和相关联产业带来巨大潜力的商机。这也就是为什么智能手机风潮越演越烈的重要原因。从多普达公司与北京央视公众资讯有限公司这起“侵权案件”来看,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案件本身。 “电视手机”到底该不该让类似于央视公众这样的公司分一杯羹?智能手机的发展还将会遇到多少“雷区”?这一纠纷已经引发业内普遍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