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转播央视节目侵权 多普达被判赔3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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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 10:55 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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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健森)由于在一款手机中提供了转播央视节目的功能,手机厂商多普达于去年岁末被海淀法院一审判为侵权,并向央视公众公司赔偿35万元。多普达方面昨天表态,称不服一审判决,并将于近期正式提起上诉。 据了解,多普达的这款手机提供了收看央视新闻频道、4套和9套节目的功能。而根据协议,央视公众公司享有中央电视台节目在电信领域的专有使用权。央视公众认为多普达
多普达昨天在一份声明中声称,其只是在相关网站上提供了央视相关网址,使得用户通过手机能够方便地收看央视的电视节目。多普达认为,提供链接是互联网领域非常普遍的做法,并不是“转播”电视节目,因此没有侵犯央视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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