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列2005年一类立法计划
《电信法》最快今年年底出台
晨报讯(记者 焦立坤)牵动业界神经的《电信法》立法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记者获悉,国务院法制办已将其列为今年一类立法计划,如果进程顺利,有望今年年底出台。
据了解,一类立法的概念就是年内必须有结果,至少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位权威人士向本报透露,在国务院法制办今年的一类立法计划中,《电信法》的“位子”非常靠前。
对于《电信法》,法制办的表现非常“积极”。据悉,本周一,法制办专门组织的调研小组就已开赴海南地方通信管理局,开始在地方层面上征询意见。
据了解,《电信法》的出台要经过这样的程序:首先是由国务院委托信产部代为起草,信产部将草稿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就草稿内容开展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形成新的一稿,提交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表决;表决通过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并公布实施。
去年7月,信产部已经完成起草工作,将草稿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随后,法制办向律师界征求了意见。记者了解到,近期法制办频繁与信产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征求复审意见。几天前,法制办还同信产部电信研究院专家们专门论证电信监管、电信业趋势等热点问题。
这部24年前就提上立法日程的《电信法》,由于缺乏必要的市场环境和管制实践以及部门利益间的掣肘,直到2002年才真正启动。
“电信法制建设滞后于监管、改革、竞争的需要。”曾参与起草《电信法(草稿)》的专家续俊旗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国目前尚无完整成文的《电信法》,随着中国步入WTO“深水区”,极易受到WTO其他成员的攻击,也难以有效保护本国企业。另一方面,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美、日、韩及欧洲各国的《电信法》纷纷出台,在国际竞争格局中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中国,《电信法》的出台就显得更为紧迫。
据悉,《电信法(送审稿)》降低了电信业务市场准入门槛,新增了反垄断内容,对阻碍互联互通处以重罚。同时设立独立的一级监管机构,为此,中国律师协会几天前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将设立“电信监管委员会”写进该法。
尽管有些专家认为送审稿内容较保守,回避了“三网合一”等敏感话题,但它的出台还是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