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反倾销案终裁尘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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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 13:4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光纤反倾销”一案终裁结果终于在前日水落石出。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存在倾销。商务部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上述三国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征收7%~46%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业界普遍认为,此次终裁结果无疑会让国内光纤企业迎来极好的发展机遇。 商务部公告中称,由于美日韩向我国大量倾销其光纤产品,使得国内企业在生产能
国内光纤厂商的代理律师郭东平对本报记者表示,“反倾销的胜出将为国内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但绝不能将一切希望寄予反倾销,国内光纤企业的发展还需依靠自身的努力。”(李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