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生产牌照改为核准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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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 12:26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为推动手机产业进一步成熟发展,我国手机生产牌照已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今年7月16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在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规定,“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国家特殊规定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这里的“终端”即
为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活动,9月15日下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中,点明“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至此,手机生产牌照已由先前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且由发展改革委具体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