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电信业外资进入为何还不是时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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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 17:11 信息时报 | ||||||||
中国电信业的对外开放,终于在下月开始迈出最关键的一步。根据中国入世承诺,12月11日开始,中国允许外资涉足基础电信业务,外商可以与中国公司设立合资的形式进入中国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市场,外方的持股比例最高为25%,到2007年外资股权可以达到49%,并且取消地域限制。然而,到目前为止,尚未有外资企业向信产部提交申请报告。 在近两年全球电信业普遍不景气的时候,中国的电信业几乎成为一枝独秀。近一两年
首先,中国目前电信业法制尚未健全。一部《电信法》已经折腾了三四年,尚未有出台的时间表。根据笔者所掌握的信息,目前《电信法》(送审稿)在基础电信业务领域基本上继承了现行《电信条例》的管理制度,进入这一市场必须要经过监管机构审查批准并取得许可证。正因为如此,我国电信管理尚未真正进入法制化轨道,电信监管人为的因素影响仍然很大,公平的市场环境仍然未最后形成。 其次,电信业重组行动至今仍未尘埃落定。目前,国内最主要的四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尽管均已在海外上市,但目前运营商在企业经营机制上要适应世贸组织的要求,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国内电信业的重组更是传闻不断,但是站在背后的出资人代表———国资委并未对外透明地予以回应。在如此环境下,很难怪外资在观望。 再次,在3G时代即将来临的关头,中国运营商的3G前景尚有太多的不明朗之处。基础电信运营业投资非常巨大,投资回收期长,因此,国际电信业资本肯定会审慎选择合资伙伴,而这又不能不牵扯到3G标准的问题。 据笔者了解,目前一些跨国电信业巨头最渴望的,并不是马上成立合资公司,而是与中国运营商在业务层面上进行合作,把其产品和服务推销给中国消费者。这表明,国际电信巨头们并非对中国市场不感兴趣,只不过业务层次的合作,其风险远远要比合资小,而投资回收期更短。 中国基础电信业务进一步对外开放,有利于进一步打破垄断、鼓励竞争,促进电信业加快发展,提高中国电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已经成为了业内的共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要真正吸引海外资本全心投入到国内基础电信业务,仍然有一段很远的路要走。(时报记者伍健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