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通讯与电讯 > 电信业霸王条款将终结专题 > 正文

信息产业部决心根除霸王条款 引入良性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 11:42 通信产业报

  许婷

  11月9日—11日,信息产业部在贵州召开了有关通信服务满意度测评的会议,各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督负责人全部到会。对通信服务质量落实情况的考核无疑是此次会议的重点。

  事实上,就在《电信服务标准》即将在年底正式发布实施之际,信息产业部下发了彻底根除电信服务霸王条款的通知。透过通知的规定,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发展用户时,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与用户签订电信服务协议,用户与电信业务经营者之间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要求被首次提出。困扰电信服务多年的“顽疾”有望在近期内得到彻底解决。

  而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运营商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中不得含有:限制用户使用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业务或限制用户依法享有的其他选择权;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违约时,免除或限制其因此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规定当发生紧急情况对用户不利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不对用户负通知义务;规定用户因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电信服务受到损害,不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违反《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等一系列阻碍电信业务发展的霸王条款。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当用户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信监管机构或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可将电信服务协议作为主要依据进行调解。若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存在歧义,可以做出两种以上的解释时,以有利于电信用户的解释为准。

  至此,一场全国范围的根除电信霸王条款攻坚战正式打响。维护消费者权益不再“曲高和寡”,它不仅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更为运营商之间的良性竞争引入新机制。

  维权双刃剑

  作为一种凝聚了强烈感情色彩的情绪化表达,霸王条款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康彦荣在接受《通信产业报》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准确地讲,法学理论中能够准确概括霸王条款的概念是格式合同,正是这种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合同的存在,致使用户在与电信运营商签订某些协议的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

  而根除电信霸王条款通知的下发无疑将为用户提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在用户与运营商之间就协议问题发生纠纷时,该条款可以作为直接的法律依据来保障消费者权益。用户权益依法得到保护的同时,运营商也将共同站在以协议质量为核心的新竞争起跑线上。

  电信竞争新机制

  诚然,一段时间以来针对用户的不平等合同或条款事件此起彼伏,但不可否认的是电信企业对服务质量的重视程度也随着竞争的加剧而提高。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唐守廉教授就此对记者表示,从真正意义上讲,电信业的竞争始于中国联通的成立。10年竞争看过来,企业规模与服务质量始终是相辅相成的,而从长远看来服务质量远比价格更重要。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电信运营企业由“官商”向国企的彻底转变,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代表的新电信服务已经成为继网络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之外运营商比拼的“第三战场”。

  而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代表的电信竞争新机制的引入,一方面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更是电信服务人性化的集中体现。

  服务转变以人为本

  毋庸置疑,根除电信霸王条款是对现行《电信服务标准》的有益补充。自2000年1月,信息产业部发布《电信服务标准(试行)》以来,2003年5月,信息产业部对《电信服务标准(试行)》进行了重新修订,新增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IP电话业务、甚小地球站通信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等方面。而今年8月,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服务质量监督处副处长沈泳涛在“电信服务年研讨会”上明确表示,《电信服务标准(试行)》在完成刷新后,将于今年下半年更改名称并正式发布施行。与此同时,《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判定标准》也正在加紧制定过程中,电信霸王条款有望得到彻底根除。

  《电信服务标准》由注重通信质量、窗口服务质量向重视协议质量的转变,从某种角度昭示出政府监管职能的转变。康彦荣不无感慨地对记者说:“当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监管重心的时候,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开始,但检验这一切的最终标准是运营商与消费者之间能否真正实现权力对等。”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霸王条款新闻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迷你小熊
强烈推荐火线下载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孙燕姿
我要的幸福、遇见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48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