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新合资公司已完成审批 进入公示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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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 09:59 ChinaByte | ||||||||
天极网10月12日消息 (记者 于艺婉)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新合资公司已经进入90天的“公示期”,如果期间无人反对,商务部将做最后的批准。”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企业资讯总监庄南滨介绍了即将于明年投入运营的新合资公司的情况。 据庄先生介绍,成立新合资公司的政府审批阶段即公示前的预批准已经完成,并从今年9月进入公示期,这3个月结束后,年底前开始办理新合资公司各种工商、税务等手续,
这里所说的新合资公司是诺基亚从去年就提出的将北京首信诺基亚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诺基亚航星通信系统有限公司、东莞诺基亚移动电话有限公司和诺基亚(苏州)电信有限公司这4家整合后的企业。 今年2月底,诺基亚中国公司CFO高永豪曾表示,这4家合资公司向当地政府申请批准的时间大概要40天;诺基亚要用3个月的时间通知信贷方(银行、供应商)新公司的成立;然后,向中央政府申请还要30天。“这几个时间没有可重叠性,必须一步一步来。不过,今年下半年就可以尘埃落定了。”高永豪说。 庄南滨也表示,新合资公司就是按照诺基亚既定的时间表按部就班的进行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