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收到欠费催讨函 联通公司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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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 17:1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周女士莫名收到了一个从未使用过的手机号的手机欠费催讨函。近日,周女士以侵犯姓名权为由将联通公司告上法庭。 今年7月20日,周女士收到了一封联通手机欠费催讨函,称她使用的号码为1303110××××的手机欠费298元。如不及时补交欠费及滞纳金,将被依法起诉。但周女士从未使用过这个手机号。她到联通公司查询后大吃一惊:除这部欠费手机外,还有两部联通手机登记
周女士认为联通公司侵犯了她的姓名权并给她造成名誉损失。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联通公司停止三部手机使用者以她的名义继续使用,并赔偿姓名使用费等5000元。 联通公司表示,一般办理带月租的联通手机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营业网点办理。但通过经销商入网可以用身份证复印件。周女士在几年前为朋友做担保时使用过身份证复印件。联通公司曾遇到过冒名入网的事,得到情况后都会主动进行相应的调查。如果用户确实没有办理联通手机,联通公司都会给予满意的答复。(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