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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眼睛 “百度Hi”用户协议有猫腻(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17:36 pconline太平洋电脑网
又如同一条的第七款“除非得到百度的授权,任何用户不得对百度Hi软件复制、翻译、修改、反汇编、出售、转租等形式进行破坏,以及将软件用作他用”应该是要表达“任何用户不得对百度Hi软件进行复制、翻译、修改、反汇编、出售、转租等形式的破坏,以及或将软件用作他用”的意思,但可能是在修改语句时把“进行”一词插错了位置而导致句子大意模糊不清。
以上所述,虽有些鸡蛋里挑骨头的嫌疑,然而对于关乎法律责任的“用户协议”,百度还是力求标准规范、准确无误为好。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的“百度Hi”仍不成熟的事实。 明确责任,为盈利铺好道路: “百度搜霸”曾经有过无孔不入甚至不请自来的不光彩的历史,百度乐于通过捆绑的形式推广相关产品的偏好也早已表露无遗。 在“百度Hi”协议的第三条第一款中,百度告知“用户在安装百度Hi软件的同时,同意并知悉安装百度其他品牌的软件,如用户不需要其他软件,那么可以从‘控制面板’中的‘添加/删除程序’中删除不需要的百度其他软件”。此条款一出,已为百度未来在“百度Hi”中捆绑软件的策略定下了基调,同时也为百度可能不顾用户喜好默认安装用户不需要的产品的行为推卸了责任。
另外,在安装协议第三条第八款中,百度宣示了“有权依据市场以及技术发展向用户提供与百度Hi软件相关的其他服务,包括免费和收费服务”的权利。显然,“百度Hi”绝对不是单一的沟通产品,百度不会满足于通过“百度Hi”提高用户黏性,而会积极寻求利用IM平台实现赢利的机会。
涉嫌抄袭?像极腾讯QQ又何妨: 据有机会一睹“百度Hi”风采的用户宣称,“百度Hi”的灵感可能多源自于腾讯QQ!甚至有媒体报道,就连腾讯的设计师也说出了“百度Hi”的设计“严重抄袭腾讯QQ”的惊人之语。细心的用户可能还发现,“Hi”本来就是腾讯聊天室的标识,“百度Hi”的名称和图标都有偷师腾讯相关产品的嫌疑。
对于相关质疑,我们不想多加评论。因为,用户的眼睛是雪亮的。“百度Hi”的身上带有腾讯QQ 2009或者Windows Live Messenger的影子都不足为奇,这一行业本来就有后来者“窥”上的传统和需要,从业者又何必“五十步笑一百步”呢! 就算“百度Hi”像极腾讯QQ又何妨呢?借用星爷的话说,就当是向腾讯QQ致敬吧——用户只是希望,“百度Hi”不要在收费服务方面向腾讯QQ看齐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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