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2004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开始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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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 11:40 eNet硅谷动力 | |
【eNews消息】12月18日,信息产业部发出《关于做好2004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这是信产部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进一步做好信息产业行业管理,支持重点企业集团发展的重要举措,此前该部已进行了十七届的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评选活动。 通知说,凡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均有资格参加申报2004年电子信 一是,在国内以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制造(含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家电、网络产品等)为主的工业企业(或企业集团),不分隶属关系,只要企业所生产的电子信息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60%(含60%)以上,可以确定为电子信息企业的; 二是,国有、集体、民营、股份制等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可确定为中方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企业集团的性质取决于其核心企业的性质)的; 三是在2003年度实际完成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内销和按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的出口的产品销售收入及在境内外经营其他业务的营业收入两部分)达到6亿元以上(含6亿元)、实现利润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或企业集团)。 但凡外商独资企业、港澳台独资企业、已以集团名义申报2004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排序的企业集团的各下属企业均不能申报2004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排序。 申报要求是,企业营业收入(含产品销售收入)以国家规定的会计年度进行统计,排序将以企业2003年年末实现的营业收入并参照其他有关经济指标为主要依据。根据国家关于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规定,企业集团销售额的统计范围包括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企业的有关数据。 申报程序为,凡符合排序申报规定条件的企业(含2003年第17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认真填写《2004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申报表》和《电子信息百强申报企业2003年主要生产经济指标表》,先报所在地省级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由其报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专家审查组抽查、复核。2004年第18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排序结果将于2004年5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责任编辑:Mary】 作者:英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