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消协称电脑软件也享受“三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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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 13:01 新闻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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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电脑硬件出了问题,可以按照“三包”规定找经销商解决,但如果电脑软件出了问题,又该怎么办呢?消协有关人士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脑软件同样属‘三包’范围,有了问题,照样可以退换”。 一个月前,消费者吴先生花了12500元购入一台笔记本电脑。售后第二天,他就找经销商请求解决电脑上网问题,尽管经销商两次派员上门调试修理,但都无法正常使用。吴先生 在卢湾区消协的主持下,双方同意先作电脑软件质量鉴定。几天后,鉴定结果表明:“电脑软件有问题”。吴先生最终如数获得了退款。 国家《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通常称电脑“三包”)中,有关软件的“三包”期限,预装软件是一年,随机销售和赠送软件为三个月。凡在硬件系统标准配置下不能正常工作,或不能支持产品使用说明明示支持的产品及系统都构成软件的质量问题。具体实施中,经销商不仅销售盗版软件,并常把软件质量问题归结为消费者误操作所致;又因消费者不熟悉电脑,当发现软件质量问题时,已错过了“三包”期限。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计算机的预装软件、随机销售或赠送的软件都享有“三包”的权利,但消费者千万不要使用盗版软件,因为由于使用盗版软件而造成的损坏,商家不承担维修等责任。(记者沙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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