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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官司画下句点 苹果与思科商标案最终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4日 16:05 天极yesky
佚名 

  据彭博社报导,全球最大网络设备制造商思科系统与苹果达成协议,共享iPhone品牌,思科所提的商标侵权官司也画下句点。根据协议,双方可使用iPhone品牌名称,未来双方产品将合作。和解协议也为这两家公司6周来的商标侵权官司划下休止符,同时也可以让苹果如期在6月推出结合iPod音乐拨放功能与行动电话功能的iPhone。

  苹果甫在两周前与英国披头四乐团达成使用苹果名牌与标志的协议,结束数十年来的官司缠讼。纽约Kramer Levin Naftalis & Frankel LLP合伙人John Daniel指出,iPhone对苹果的意义远甚于思科。Daniel并未参与此官司。他表示,i前缀的用法始于苹果,假如,苹果无法取得iPhone,很难皆大欢喜。鲜少有人会把iPhone与思科联想在一起。

  全球最大网络设备制造商思科上月指控

苹果侵犯该公司自2000年即拥有的
商标
iPhone。苹果则称此官司愚蠢,因为苹果的iPhone与思科以网络为基础的家庭电话不一样。苹果1月9日正式让iPhone亮相。苹果股价周三收盘涨3.30美元,报89.20美元,该股过去一年涨幅达29%。思科股价周三收挫28美分,报27.38美元,过去12个月涨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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