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编程 C++/CLI思辨录之再谈继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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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8:48 天极yesk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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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先忠 在面向对象编程领域一个关键的概念是继承。 在OO和C++中,类成员共有三种级别的继承:public,protected和private。对于基类成员的存取操作应该依赖于下面两个因素: ·派生类声明其类头(public, protected 或 private)的方式 ·对类成员的存取指定标志(public, protected 或 private)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rivate,那么这些成员对于任何派生类都是不可存取的。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rotected,而且新类是基类的私有派生,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私有的。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rotected,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rotected 型派生,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rotected 的。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rotected,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ublic 型派生,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rotected的。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ublic,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rivate 型派生,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rivate 的。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ublic,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rotected 型派生,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rotected的。 如果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ublic,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ublic 型派生,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ublic 的。 这是一些老式的C++规则。在.Net中,情况就大大不同了-.Net仅支持public继承。但是当一个类被public继承,则基类的保护成员将对新的派生类成为private的。 考虑下面的三个C++类: class A 根据我前面介绍的规则,在C++中这些代码是能成功运行的。但是如果你把它们改变为托管类,则在类c中是不能调用f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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