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汉华: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始末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2日 14:38  比特网ChinaByte

  2008年6月28日,第二届中国电子政务高峰论坛暨北京大学信息管理博士论坛在在北京大学图书馆隆重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先生受邀发表题为《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始末》的主题演讲,本文根据现场演讲整理而成。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

  非常荣幸有机会参加这个论坛,而且有机会能够跟高老师在一起参加这个活动,他是咱们国家信息化的元老,从头就开始,一直在这个方面推动。会议主办方让我来谈一下《条例》出台的经过,我一直参与了这个过程,所以想结合自己的参与,就自己所了解的情况,从条例的制定来谈一谈自己的一些感想。

  首先第一个感想就是像我们今天这样的论坛,二三百人的这种论坛,这几天几乎都有会,不断有媒体记者要采访,你会发现它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当然我们的政府文件里面,包括今年的两会当中,包括后来家宝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对于推进政务公开,包括国务院修改工作规则,都把推进公开透明作为一个最重要的内容。你会发现现在不管从政府还是到民间,都变成了一个热点的问题。

  所以第一个感受,就是确实中国发展的速度很快,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就想起了2002年的时候,那个时候有一个很有名的节目叫做新闻调查,2002年的时候新闻调查,他想做一个五周年庆祝的节目,当年他们想不要搞晚会,或者是其他的颁奖,他们想怎么做呢?他们有一个创意,就是把新闻调查在五年之中做的节目重新梳理一下,然后用电视的镜头提高一个层面,对这个节目进行一个重新的提炼。当时因为他们知道我们在做这个研究,就请了我和我的一个同事,帮他们来提炼。大家知道新闻调查是以调查性的方式来披露各种现象的,比如说环境污染造成很多鱼死了,沙尘暴怎么来的,影响环境的破坏等等,最后提出了一条主线,取了一个名字,叫“你有权知道”,就做了一期特别的节目。我和我的同事就作为嘉宾配合他们,既帮他们出点子,出思路,又帮他们做现场的点评。做完之后他们就把这个节目送到了中央电视台管新闻调查的一位领导那里审批,当时小编辑不太懂规矩,做的过程当中选题报了,但是按照一般选题报的,好像一般选题是批了,但是到节目带子都录出来了,送到领导这儿批的时候,领导没有审片,领导就看这个题目:“你有权知道”,就问这个小编辑,你知道苏联东欧是怎么灭亡的吗?后来就给毙了,后来他们都怨这个小编辑。通过这个就可以看到2002年的时候,距离现在大概就是六年,距离条例的通过就是五年,那么五年前这个事情就是非常敏感的事情,谈公开是很敏感的。

  那么往前再推五年呢?就是1997年、1998年的时候,这是最开始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确实这个问题的研究,最开始是从我们社科院法规所,从我们的学术研究开始的。在此之前,在1997年、1998年之前,我们有很多关于公开的提法,比如说两公开一监督,税务部门搞的税务公开,法院一直在推审判公开,原来也有公开的提法,但是如果细微地进行一个比较就会发现,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非常规范的制度,它是有程序,有标准,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它是有救济的。那么和我们政府信息公开相对应很多公开的提法,在很长时间里面,在有一些地方实际上是没有一个规范的制度,就是说它的规范性不够强,它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如果不公开的话你也没有办法,就是说各种政务公开难免落于走形式的嫌疑,或者说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想公开多少就公开多少。政府信息公开就改变了这个状况,它就把这个公开不是说你说说就完了,它变成一个可以操作的制度。最开始作为法律,开始就要讲公开,公开的范围是什么?程序是什么?怎么得到它?如果得不到该怎么办?有什么救济?是不是有这个权利?公开是我的权利还是你的恩赐,所以我们最开始的切入就是从法律的角度切入的。

  研究这个问题最开始有一个契机,因为这个观念不可能凭空而来,当时的契机是什么?1997年、1998年,当时国家保密局想修改《保密法》。我们《保密法》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制定的,到1997、1998年的时候实施大概有十年了,没有修改。但是里面的问题特别多,当时最大的问题就是定的密太多了。什么都是密,因为我们定密的制度不规范,而且定的密级特别高,不光是定秘密、机密、甚至有可能定成绝密,定的时间也很长。这造成一个什么情况呢?就是你定那么多,定那么高,定的时间那么长,什么都是密,但是负责保密管理的资源是有限的,就是该保的就保不住了,因为都是密,最后的结果就是真正的密就不好保。所以就是出现一些泄密事件,就是保密的资源有限。

  再一个,保密局确实自己也意识到,保密工作还得和改革开放的主旋律合上,就是该利用的还得利用。江主席有一句话就是该管住的要管住,但是该开放利用的也得开放利用。如果什么东西都不开放利用的话社会无法发展,因为信息就是资源,信息公开是朝阳产业,确实如此。因为信息就是最大的资源,如果什么都不让用的话这个东西就没法弄了。比如说汽车导航你得有一个地图,你说这个也是密那个也是密,最后什么也干不成。所以保密局有这么一个想法,能不能请几位专家做修改《保密法》的顾问。当时保密局两位局长,他们说我们的保密局只制定政策,密都是部门去弄,保密局只告诉他们政策是什么,他们说你是研究行政法的,我们现在保密搞不好关键是公开没搞好,研究行政法就是研究信息公开,我正好可以从信息公开法的角度搞。后来就给他们做这个事情,帮他们来参与修改保密法。保密局的领导非常清楚,公开和保密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保密要想保好,肯定要把公开搞好,公开搞好保密就能搞好,这个观念非常明确。当时没有国务院信息办,国务院信息办是01年才成立,保密局领导都非常的清楚,但是让他推这个事情就犹豫了,说中央让我们干保密的,你说我们推信息公开的事儿,这个有一点和职能不太符,我说那没关系,我说我们社科院可以先做研究,把研究成果做好了给你们。

  所以后来97、98年首先社科院做研究,院长是李铁映同志,他当时要求社科院关注信息的问题,关注社会信息发展的问题,我们国家对信息化这一块推动很早的。因为江总书记原来是电子口出身,所以李铁映同志对这一块非常重视,鼓励大家研究这些问题。我们弄一个课题研究,全国第一个。但是不敢叫政府信息公开研究,因为太敏感了,刚才讲到美国的FOIA,它在开始国内翻译的名字叫做《情报自由法》,后来一想这两个词都很敏感:一个叫情报,一个叫自由,后来我们把这个词儿翻译成“信息公开”,像台湾还叫资讯,或者叫情报自由,或者叫资讯自由。后来我们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管理,开发就是公开、利用,公开之后就会有利用。还有一个管理,管理就把保密局放在里面去了,叫做政府资源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做这个课题,正好做到了2001年,2001年国家特别重视信息化,国家成立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当时是朱镕基总理做组长,胡锦涛当时做副组长,非常高层的组成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那个时候开了一系列的研讨会,就是想选专家委的专家,我后来参加了一次会,我在会上谈的就是这个观点,我说信息公开和国家信息化,当时就因在会议上的发言把我选进了专家委,这个时候国务院信息办就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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