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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平视点:作为日常生活的可能世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 07:44 eNet硅谷动力
【eNet硅谷动力专稿】安娜帕娜想用同一笔钱,雇用三个失业工人中的一个。雇用哪一位,才能让这笔钱对穷人帮助最大呢?迪努最穷,看来应该雇他,才能让这笔钱用得其所。但是,毕山诺最近才从小康坠入困顿,而另外两位一直受穷,因此毕山诺是三人中最不快乐的。雇毕山诺所能增加的快乐值在三人中最大。不过,若季妮患有慢性病,如果雇她,这笔钱所能提高的生活质量在三人中最高。到底应该雇谁呢? 阿玛蒂亚.森讲的这个故事,让我上了三次当。每一次,我都觉得应马上做出决定;但每一次,又发觉后面的情况更加值得考虑。 安娜帕娜面对的问题,叫做“可能世界”的问题。理论上用“可能世界”这个术语,表述伦理问题与实践问题。还有,它属于后现代问题。后现代伦理或后现代道德的特点是,当可能世界遇上丰富多彩的日常生活时,选择答案可以是多元化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娜帕娜的问题与互联网经济面临的问题,可以视为同一个问题。要问的都是:我们做出的经济选择,放在日常生活语境中看,怎样才算“好”的。 问题的由来 从没有听阿玛蒂亚.森提到过互联网,但我发现互联网许多根上的领悟,都来自与互联网无关的人。阿玛蒂亚.森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学术兴趣在伦理经济学方面。同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他和卡尼曼价值观相同,而研究方向相反:他从伦理方面将经济价值相对化;卡尼曼从心理方面将经济价值相对化。在价值相对论上,正好是一对。 价值相对论,是互联网经济的一个核心特征。互联网没有中心,所有节点都是相对的中心。因此从互联网的角度看世界,世界就是一个球,任何一点都是中心,又都是相对的。但这样一来,我们马上就会面对一种经济上选择的困境:我们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就其最终结果来说,好不好没个准。那么我们怎么才能知道,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呢?什么事情在经济上有意义,什么没有意义呢? 传统经济学没有给我们答案,他们一般不关心“应该”如何的问题,认为这是伦理学家的问题。作为生产活动的可能世界,只有一个标准化的最佳选择。拿安娜帕娜的例子来说,传统观念是只问效用不问价值:只要有钱,没有区别。阿玛蒂亚.森正好就是为数不多的获得诺贝尔奖的伦理经济学家之一。而且同卡尼曼一样,在质疑经济人理性这个根上,与互联网经济有严重的“共谋”倾向。所以值得我们研究。 从互联网的本性,我们可以推断出它在“可能世界”问题(也就是个人选择和社会选择问题)上的立场:有别于将可能世界建立在伦理与道德的生产社会性基础上的立场,后现代的可能世界,以充满个性的日常生活为基础。一位名人答记者问“家里听谁的”时,妙答:大事听我的,小事听她的;但家里无大事。日常生活就是“无大事”的领域,这里可以容纳多元化——怎么都可以。互联网的个性化经济,本质上就是“怎么都可以”(选择自由化)的经济。我们要探讨的,是这样一种选择高度自由化的经济的伦理性规则。 作者:姜奇平 问题的表述 阿玛蒂亚.森的价值论,称为能力理论。在这种理论看来,功能不等于能力(在卡尼曼那里是“有钱不等于快乐”)。功能(即效用)是唯一的,能力(即价值)是多元的。同一个效用值,可以对应多种能力的实现,所以能力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集,森称之为“能力集”。在安娜帕娜的例子中,效用值是唯一的,雇人的钱是同一笔钱,同一个数;但价值是多元的,同一笔钱有实现三种价值的“能力”,平等主义的价值(迪努)、古典功利主义价值(毕山诺)和生活质量的价值(若季妮)。而三种价值是异质的、相对的,难以通约和比较。 那什么叫“好”的呢?“好”(good,善)是伦理学的核心价值。上述选择,可以说,都符合“好”的标准。这就是价值上某种程度的“相对主义”。显然,它没有那么可怕。对于互联网来说,这种多元选择,可以说将司空见惯、无处不在。俗话说得好: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传统经济学只考虑中间结果,不考虑最终结果,所以认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根本不是经济问题,或归于心理学,或归于伦理学。但后现代主义的最主要特征,就是把真实世界中的最终结果(幸福或正义),而不是中间结果(如效用)作为经济学的核心。这样,分歧就不可避免。 互联网站在哪一边呢?因为它必须向个性化方向发展,向精神文化体验方向发展,所以,他只能投后现代主义一票,否则他在经济实践中就会赔惨了。比如,为什么《传奇》好,世嘉的网游在中国就吃不开?没什么好讲的,人心就象东南西北风,非要纳入经济人理性的模子,就脱离了真实世界。 我注意到赵汀阳的名著《论可能生活》(直译就是“论作为日常生活的可能世界”),极具这种前卫意识。赵汀阳虽然不知互联网为何物,但他敏感地意识到,所谓可能世界,并非康德时代那种变动不居的纯粹理性统治的世界,而是如列斐伏尔、鲍曼、利奥塔所说的日常生活的世界。现代性的社会伦理道德,必须经受后现代伦理道德的检验,从生产世界回到生活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只字不提互联网,反而可以参透互联网的神髓。互联网就是在碎片化(好听点叫节点化)生存中,找的善的先于权利的意义。 作者:姜奇平 纲领化 如果把互联网本性中生发出的独有立场,在“可能世界”问题上系统化,可以得出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善先于权利的原则。互联网并不刻意介入哲学之争,但它对问题有自己的利益和看法。如果深算下去就会发现,“善先于权利”是个性化的前提性的命题。从这个意义上,可以理解鲍曼对于先于社会性的道德和责任的看法。相对于这个命题,卢梭看来要当最大的坏蛋了。从后现代观点看,卢梭过分强调可交换权利的价值优先性,这就堵住了互联网向个性化、异质性方向发展的理论上升通道,所以必须“批倒批臭”。 第二,切合日常生活语境的原则。阿玛蒂亚.森的能力理论,集中体现了在可能世界中切合日常生活语境的原则。检验互联网经济行为的效果好不好,不是依据教条,而是看“普遍真理”能不能切合当下语境,符合个性化要求。连鲍曼主张的后现代伦理道德,也有别于相对主义,是讲切合语境。互联网经济最终的伦理指向,是人有能力实现他希望的生活方式。 第三,以图式为桥梁的原则。康德所说的图式,是容纳感性与理性的中间地带;皮亚杰的图式,还有演进生成的含义。道德图式是对经验惯习进行编码解码,形成有限理性的普遍规则的地方,它使善具有感性形式、理性内容。建设性后现代主义反对绝对理性,但不反对普遍性,但认为普遍性不能脱离体验而存在。互联网肯定在有限重复博弈中演进生成共同知识,以指导实践和道德行为。 第四,悬置绝对理性的原则。互联网反对把经济人理性作为指导经济伦理的原则。不是因为它不能作为极限存在,而是因为它不能作为现实存在。因此,对经济人理性的合理态度,是扬弃与悬置。就象我们明明知道极限值不可达到,但既不否定它的存在,也不把它当作现实一样。 安娜帕娜应该怎么办呢?她应该用范围经济,而不是规模经济的方式处理问题。她也许会发现,她真正需要别人完成的,不是一份工作,而是一组细分任务。她可以因人而异。 作者:姜奇平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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