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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易触的雷区:争端之下名人纷纷息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3:50 北京娱乐信报
“雷区”——诽谤侮辱 触雷案例:早在2005年末,中国博客第一案爆出,但时至今日,该案件正处于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过程中。事起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看到自己被指名道姓地在私人博客上遭辱骂。在与总部设在杭州的中国博客网联系无果后,2005年11月,陈堂发便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成为“中国博客第一案”。 作为传播领域的研究者,陈堂发对于网络媒体有自己的认识。“不管是博客,还是BBS或者网上论坛,虽然它们与传统媒体的技术支持有很大不同,但是在媒体的本质属性上,它们是没有区别的。所以各项关于言论尺度的法律条款对于网络媒体应该也同样使用。通过这封帖子,我发现目前中国的博客监管问题很大,是网站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 专家点评: “名人博客”成攻击标靶 前述评论人指出,每每读到那些脏兮兮的博文,胃肠上下加速运动的感觉是由始至终陪伴着。文里的脏话粗话只是点缀,满目皆是些人体器官和私密生理活动的言辞。这类博客甚至缺乏对“博客”这个载体的尊重,吸引来的关注眼球与看猴戏是一个道理。 由于网络“暴民”的“蓬勃”发展,通过流言、谩骂、诋毁及恶语大肆攻击“力所能及”之处,尤以一些“名人博客热”更是热点攻击标靶。近年来,名人博客们开始集体降温,不少名人正式宣布“息博”。 2007年2月,著名画家陈丹青关闭了点击量已经超过200万的博客。实际上,在陈丹青关闭博客之前,白烨、高晓松、池莉、戴军、巩俐等名人也相继关闭了自己的博客。“韩寒与白烨”之争后,因为无法面对网友对自己的恶语攻击,2006年3月,文学评论家白烨关闭了他的博客。随后,高晓松也因为参与了“韩白”事件,受到“寒迷”的攻击,最后关掉了博客。2005年末,作家徐坤也关闭了自己的博客。其后,作家池莉以“在关闭博客之前给我读者的信”为自己的博客画上了句号。 律师说法: 侵害名誉性质言论有三种 于律师表示,在法律实践中可能被认为具有侵害名誉性质的言论有三种:传播虚假事实,发表不当评论,表达侮辱性言辞。 评论是指一个人从主观出发对已确认的事实作出的价值判断,评论者在评论时相信所依据的事实是真实存在的。简言之,评论就是根据事实发表的意见,并不包含对事实的指控。 “雷区”——开店纠纷 触雷案例:上周一,读者李小姐给我刊发来E-MAIL咨询道:“我在一家名为‘好雨知时节’的博客店里买了一条裙子,但随后却发现裙子腰间有个1分钱硬币大小的洞,再找博主换时却被告知,这个洞也不好说是什么时候弄出的,不给换。” 专家点评: 交易各方要保存交易记录 3月末,商务部信息化司下发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首次对网上交易以及交易的买、卖方进行了界定。同时,《意见》还提醒用户网上交易存在一定的违约和欺诈风险,交易当事人在使用网上交易之前要尽可能地多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意见》还指出,交易各方可以自行保存各类交易记录,如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博客上的留言及回复、手机短信及电话录音,都可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 律师说法: 博主要承担法律责任 于律师表示,这种通过博客经营的情形可能会越来越多,应当引起业界专家的重视。一般来说,在博客里开店经营与在专门的电子商务网站开店经营的性质是相同的。博客主仍然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否则,买方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向博客主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专家声音】 非强制性博客实名制将推出 自2006年以来,博客热持续在国内网民中升温,据权威机构报告预计,今年年内,中国博客用户数将接近1亿,同比增长65%。 日前,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向媒体透露,非强制性博客实名制即将于本月初推出。上周二,记者登录中国互联网协会官网发现,协会公布了《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对于博客实名注册不再强制实施,而仅仅是“鼓励”博客在后台注册时使用真名。 于国富对此表示,首先要看什么是博客实名制。目前来讲,大家对博客实名制的定义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我个人认为,要求博客主必须在博客的明显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是没有任何必要的。我所支持的博客实名制,是应当建立在自愿、互信的原则上,逐步实现的博客后台实名制。也就是说,博客主有必要在BSP或有关监管数据库中留下其真实的名称或联系方式,以便实现博客这一新生事物的有序发展。信报记者 徐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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