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物品交易不能一禁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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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06:20 eNet硅谷动力 | |
【eNet硅谷动力消息】随着网络虚拟物品交易量和交易平台的增加,网络虚拟物品交易过程中违法违规的事件频繁的发生,特别是以非法销售QQ号Q币和各种游戏账号以及虚拟装备等网络虚拟物品为代表的盗销行为,已经很现实的成为了网络世界里的一大公害,然而在相关的监管规则缺失或者不完善的前提下,此类行为非但难以得到有效地遏制,反而呈愈发泛滥的趋势。 面对着网络虚拟物品恶意非法交易的泛滥且无法得到根本整治的现实,日前有相关主管部门的人士甚至不禁发出了建议国家立法禁止虚拟物品交易的呼声,的确,在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甚至缺失以及行业约束性游戏规则形同虚设的现实之下,暂时的强行禁止也不失为一种根治之策,可是,真的立法强行禁止,谁又敢保证原有的交易形式不会从地上转入地下,从国内平台转向国外的网络交易平台呢?所以说,单纯的“禁堵”决非明智之举。 以深圳警方刚刚破获的“网络虚拟财产盗销第一案”为例,在这起案件中,一个由四五十人组成的网络虚拟物品盗销组织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共盗取QQ号和游戏账号等虚拟账号儿数百万个,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尤其值得一提的就是其中仅通过淘宝网销赃就非法获利70多万元,连带之下,惊愕之余不难发出这样的感慨:这些网络虚拟账号也太好盗取了,盗取到的虚拟账号所蕴含财富也太过“丰盛”了,特别是盗取来的虚拟财产也太容易转换成真金白银了...... 面对着网络虚拟物品“盗销一条龙”中的各种“太容易”,不难发现只要其中一个环节被砍掉都不会有现在这个结果,当然在所有的过程环节之中,“利益”始终是最核心的东西,所以我们在对网络虚拟物品存在进行监管和对非法的网络虚拟物品交易进行打禁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先从根本上弱化甚至消除附着在这些虚拟物品身上的“价值”呢? 在这里,我们可以谴责提供虚拟物品非法交易的第三方平台的“见利忘法”,但是为什么我们不先去责问究竟又都是谁让这些个虚拟物品捆绑上了如此丰厚的现实的货币价值?特别是在保证虚拟物品的安全的问题上,提供者的责任是绝对的。所以,假如我们要追究提供虚拟物品非法交易的第三更平台者的责任,同样更需要追纠提供了虚拟物品一方的责任,因为正是他们在技术和“保管”上的“失职”和不到位,才让一切的非法变成了可能。 总的来说,如果真的要建议用立法的方式来绝对的禁止虚拟物品交易,还不如尽快的出台一揽子相关具体的规范和追究惩治措施,例如当虚拟物品持有者遭到非法侵害以后,提供服务和提供相关非法交易(销赃)的中介平台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去抓堵某一个环节。 面对着已经形成势头的网络虚拟物品交易,最好的办法是严管疏治,而非一禁了事,更何况如果强行的禁止利用各种平台去进行交易,很容易会让这些交易转入“地下”,例如通过IM等沟通方式“人对人”的进行买卖等等。 作者:小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