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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要贪小利而失大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 14:05 赛迪网

  【赛迪网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电子垃圾,是想逃避昂贵的电子垃圾处理费用,贪图小便宜。

  2006年11月27日,联合国特别会议在非洲小国肯尼亚召开,全球120多个国家的代表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如何应对越来越严重的电子垃圾污染问题。 根据联合国官方的统计,每年全球大约会产生2000~5000万吨的电子垃圾,而绝大部分都会被运往发展中国家,严重影响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

  电子垃圾在发展中国家的长驱直入,暴露了一些发展中国家监管不严与吏治腐败的问题。同时,人们这方面思想意识的不足,也为电子垃圾的滋生与泛滥提供了便利。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发现有很多人宁愿把自己的废旧电器卖给收废品的小贩,也不愿意送到电子废物回收处理企业。一些从事废旧电器处理的个体经营者,由于技术原始、投入菲薄,只靠回收价格优势,就给正规回收企业制造了回收障碍,导致正规企业原料不足无法产生规模效益。没有收益,生存面临困境,更加无法和个体经营者竞争,陷入恶性循环。

  孔子说:“无见小利,小利则大事不成。”意思是,不要只注意小利,只追逐小利就难成大事,不能因为取小利而失大事所能带来的大利。

  

莫要贪小利而失大事

  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电子垃圾,是想逃避昂贵的电子垃圾处理费用,贪图小便宜,输掉的却是国家的形象和诚信度。一粒钮扣电池,可以污染60万升水,等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1节1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

  尽管这些看起来都是一些身边的小事,但聚沙成塔,积少成多,假如人人都能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贪小利而失大事,我们也就不会失去生命中更加重要的东西。

  除了人们自身意识的原因,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也是电子垃圾处理的难点。2004年,国家出台的《废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提出了以“生产者责任制”为核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但遗憾的是,至今我国还没有具体的强制性法律,要求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对电子废物产品的回收负责,回收处理体系有待建立。

  如果国家出台一些对正规电子垃圾处理企业的鼓励甚至强制性政策,电子垃圾市场必然会呈现全新的面貌。2007年,上海市有望把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立法作为市专项治理项目,建立一部废旧电子电子电器回收法规,我们似乎已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n101)

  作者:石菲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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