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彩电业重蹈DVD覆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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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 14:01 eNet硅谷动力 | |
【eNet硅谷动力消息】现在距离2007年3月1日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而2007年3月1日,极有可能是中国彩电产业的一个大限,专利大棒已经悬挂在中国彩电产业头上。 据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对外公开的消息,根据FCC的法规进程,2007年3月1日之后,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是数字电视,而且不管哪个国家、地区的彩电企业,要出口电视到美国市场,都需要符合ATSC(先进电视制式委员会)标准的技术规范。 而在ATSC(先进电视制式委员会)标准的背后,捆绑着众多专利,估计约为每台数字电视20~30美元,而这几乎是目前中国彩电产业销售每台数字电视的净利润的三倍左右, 而有迹象称,欧洲DVB-T标准标准也开始向中国彩电企业伸出收费之手。那么在欧美双重标准的打压下,中国彩电产业会重蹈DVD产业覆辙吗? DVD产业的前车之鉴 其实对于中国数字电视产业来说,DVD产业的悲惨境遇无疑是前车之鉴。中国DVD产业就是一个产业从高速发展到飞快陨落的生动写照。 在DVD产品刚刚面市的时刻,由于我国在制造方面具有的相对优势,中国DVD产业很好地利用了DVD产品的成长曲线,根据赛迪数据显示,1997年我国DVD产销仅5万台,但到2001年已经达到1000万台,其中78%出口国外。2003年中国企业生产的产品约占世界产量的70%。而2005年调查报告更是显示, 在家庭影院系统领域,2005年中国内地最少将制造8700万台DVD播放机。目前仅中国内地就拥有超过400家DVD播放机厂商,全球发货的DVD播放机中,每10台就有8台是在中国内地制造的。 但是在中国DVD产业高速成长的同时,由于DVD的核心技术全部由国外巨头掌握,所以中国DVD产业外强中干,绝大部分的利润都流向了DVD核心技术厂商,这些核心技术厂商挥舞着专利大棒前仆后继地指向中国DVD厂商。 不论是杜比收取的每台1到2美元的专利费用,还是日立、松下、JVC、三菱、东芝等厂商的组成的6C联盟对中国DVD厂商出口的每台DVD收取4美元的专利费,以及3C(日本索尼、先锋和荷兰飞利浦公司)向中国DVD厂商出口的每台DVD收取5美元的专利费,还是汤姆逊对中国企业每出口一台DVD收取1-1.5美元的专利费,以及最近美国M PEG专利技术管理公司的每年将对中国每台DVD收取2.5美元的专利费, 以及一些其他专利费用,这些费用汇总起来是,中国DVD产业每出口一台自主品牌的DVD机,要交纳约26.2美元的高额专利费。而每台DVD机的平均售价不到100美元,仅仅专利费就占了25%,所以这些国外巨头利用高额专利费慢慢地将中国DVD厂商赶出了国际市场。 目前大批中国中小型DVD企业已经纷纷倒闭,而留下了来的企业有些开始向其他产业转型,而其他的DVD厂商基本上已经放弃了自主品牌而以代工为主,据中国海关数据,2005年1~9月份,作为中国DVD出口领头军的广东省共出口DVD8060万台,其中以贴牌形式为国外品牌做加工贸易的产品出口台数为7653万台,占出口总量的95%。 所以中国DVD产业已经名存实亡。而随着DVD产业从红光技术过渡到蓝光技术,无论是以索尼、松下为首的蓝光技术阵营,还是以东芝为首的HD-DVD格式阵营胜出,处于产业链的底端的中国DVD产业只有两个选择,关闭现有生产线,或者升级换代,仍然是条不归路。 数字电视产业也不容乐观 目前在数字电视产业上,关键的占数字电视成本一半以上的的高清显示器--LCD、PDP、DLP、LCOS等技术仍然受制于人,而融合音视频解码等技术的集成电路芯片也依赖于日、美、韩企业。据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996年到2003年,在中国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排前十名的企业中没有一家中国大陆企业。以数字电视技术专利为例,截至2002年,数字电视技术专利共有2457件,其中72%都是被日、美、韩企业所拥有。 所以在数字电视产业我们仍然没有改变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窘境,中国数字电视厂商出口欧美的数字电视仍然要交纳高额专利费-------目前采用美国ATSC数字电视标准每台电视机与数字电视知识产权相关的专利费用达到21美元,欧洲的标准则在15美元以上。联系此前为了遏制台湾电子厂商的发展,欧美日厂商就曾经使用专利战就对台湾电子厂商的自主品牌构成了毁灭性打击,而这种现象极有可能在中国数字电视产业重演。 所以核心技术缺乏使得中国彩电企业表面上看起来规模庞大,产量惊人。但是实际上大而不强,利润率低下,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上游核心技术持有者,而处在产业链的下游的中国彩电企业处境凄凉。以至于业界形象地描叙道,中国彩电企业是“照亮了别人,燃烧了自己”,虽然发展了20多年,但自身没有雄厚的技术积累,发展后劲不足,与索尼、三星等跨国家电制造商还有巨大差距。 而对于处在产业链的下游“有规模、没效益”的中国数字电视产业来说,加大研发领域投资,建设核心技术才是摆脱高昂专利费困扰的唯一道路。 作者:马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