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互联网 > 天下围攻流氓软件专题 > 正文

流氓软件遭左右夹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 13:32 ChinaByte

  近日某反病毒监测网站又发现了一款流氓软件的新变种,变种已具有病毒的特征,不仅能强制修改用户的浏览器首页,而且还感染可执行文件。另外,此流氓软件采用Rootkit技术来保护自己,很多反流氓软件工具和杀毒软件无法将其彻底清除。

  想当初业界给流氓软件定位时,把流氓软件定位于“介于商业软件与病毒之间”。当初之所以把其与病毒区别开的原因是因为流氓软件既具有商业软件对用户有用的特点,同
时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危害性,但是其危害性又没有病毒严重。这样的宽容给流氓软件提供了一个快速发育的空间,目前面临的局面很尴尬,即不能用管理商业软件的规则来管理限制它,也不能用病毒的模式来清除,于是近一段时间流氓软件日趋泛滥,用户怨声载道、苦不堪言。

  面对用户的投诉与不满,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坐视不管。先是中国互联网协会站出来,提出了《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以期给恶意软件(注:中国互联网协会给以前的“流氓软件”换了一个温和的名称“恶意软件”)一个权威的、能被双方认可的定义标准,以后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软件是否“流氓”并采取不同的治理办法;接着中国软件协会也站了出来,举行针对恶意软件的“恶意软件规范管理”研讨会,与会专家建议有关部门修改《软件产品管理办法》,遏制恶意软件的制造和传播,约束软件的恶意行为。除此之外,国内知名杀毒软件厂商也加入反流氓软件的队伍,但是面对令人尴尬的局面,杀毒软件厂商也无法放手一搏。

  俗话说得好,师出要有名,虽然杀毒软件厂商在用户心中是正义之师,但由于没有权威部门的“授权”,没有权威撑腰,流氓软件厂商根本不认可杀毒软件厂商的做法;又一句俗话说得好,做贼心虚,由于没有流氓软件标准,流氓软件厂商根本不承认自己是贼,这样一来明明天下有贼,但仍相当于“天下无贼”的不真实局面。前一种情况导致杀毒厂商有劲不敢用,后一种情况导致杀毒厂商有劲使不上。

  如前所述,我们一般把流氓软件定位于商业软件与病毒之间,中国软件协会采用的办法就是想用管理商业软件的办法也监督流氓软件,通过修改《软件产品管理办法》把流氓软件纳入其治理范围,这是从左边来治理。但现在既然流氓软件越来越具有病毒的特征,也可以从右边来治理,把其当做病毒杀就行了,自始至今,还没有听说过病毒生产者反过来控告杀毒软件厂商的。

  具体做法就是修改“病毒”的定义,使修改后的定义把“流氓软件”包括进来。这样一来,作用要比从左边更明显。一是因为国家已经有专门的治理病毒的规章制度,反病毒厂商可以有法可依了,不需要重新立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已经对病毒相关惩处做了规定,杀毒软件厂商师出有名,名言正顺打杀流氓软件;二是即然已经有相关的法规,流氓软件厂商就会有套个紧箍咒的感觉,绝不会象现在这样肆无忌惮了,能很快收敛。

  相比较而言,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方法也有一定效果,它的方法是设一个高压线,这个高压线就是流氓软件的定义与标准,一旦符合这个标准,就可贴上流氓软件的标签,然后按照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建议,采用协会提醒与行业自律的方法也治理流氓软件。客观地说,方法是好的,但是“协会提醒与行业自律的方法”究竟能对流氓软件有多大的杀伤力真不不容乐观,在利益面前,自律往往显得很脆弱。中国软件协会的方法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软件协会的方法规定要想起作用,有一个条件很高的前提,那就是所有的软件都要到中国软件协会注册,注册后在销售、制作时会享受一些优惠待遇,不注册也没有什么惩罚,流氓软件根本没有必要走销售这个渠道,谁愿注册?其作用是有的,但很有限。

  俗话说得好,上帝想让谁死亡,必先让其疯狂。流氓软件本来介于商业软件与病毒之间都惹得用户不高兴了,现在向右边的病毒软件靠拢并越位了,越来越疯狂了,离严历的、合法的制裁也远了。即然有病毒的特征,病毒软件厂商就可以用杀病毒的方式没有任何后顾之忧来清理了。流氓软件的猖狂给病毒厂商一个很好的杀它的理由,这对用户来说是一个福音!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740,000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