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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登记能遏制恶意软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 14:35 ChinaByte

  恶意软件的泛滥引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注意,先是有官方背景的中国互联网协会关于“恶意软件”定义及标准的大讨论,紧接着中国软件业的监管机构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近日又举行了针对恶意软件的“恶意软件规范管理”研讨会,与会专家建议有关部门修改《软件产品管理办法》,遏制恶意软件的制造和传播,约束软件的恶意行为。

  出此建议的思想基础是“互联网上的软件也应该有据可查”,如果对其“源头”即
恶意软件的制作环节加强监管,恶意软件就会受到遏制。与会专家们还给出具体做法的建议,“在该规定中添加明确要求实施软件产品许可证制度,所有软件产品必须通过登记、检测和认证,任何软件不得含有未经用户许可的强制安装、强制使用、隐藏功能及不可完全安全卸载技术等内容”。

  如果真的如专家所愿,所有的软件在放到互联网上之前都要进行“登记、检测和认证”,且只有达到“不得含有未经用户许可的强制安装、强制使用、隐藏功能及不可完全安全卸载技术等内容”要求的软件才能放到网上去,那么软件登记绝对是一绝佳的恶意软件过滤器,但问题是能做到“所有软件产品必须通过登记、检测和认证”吗?

  软件有很多种商业软件、自由软件、共享软件、免费软件,在以前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强调软件产品必须要登记,但没有多大的强制性,只是说登记后能享受一些优惠及政策层面的支持,如果不登记就不能在国内销售等等。但根据专家的建议,所有软件都必须登记,《软件产品管理办法》才能遏制恶意软件。

  大愚感觉这种做法还有一些没有考虑到的问题。试问:不被销售及不以赢利为目的软件,是否也需要登记?免费软件是否也需要登记?无所欲无所求,软件制作人不想从其软件中得到任何利益,他会去自找麻烦去登记吗?在互联网上软件上传的手段很多,不想从中取利的话谁想自找麻烦去登记?不少的恶意软件是以插件的面目出现,修改后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能管到插件这个层次吗?另外,

病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恶意软件,如果真的能实行登记制度,病毒不早就消失了吗?

  其实,这种建议最大不足还不在于其是否可行,更为可担心的后果是其是否会阻碍自由软件行业的发展。自由软件的出现对我国软件业发展的促进有目共睹,使软件从业者有机会吸引他人先进的软件成果,实现智力成果的积聚与交流,并导致中国软件水平的提高,也将使中国的软件业可以迅速融入国际软件业的发展大潮中。如果实行登记制度,是否会阻碍自由软件的传播与共享,并进而影响到中国软件业的水平?再说,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互联网上的软件也是没有国界的,试问互联网上国外的这部分软件还需要登记吗?

  由上论述可知,软件登记方法,能否达到中国软件协会所宣扬的“有助于最大限度减少恶意软件对消费者的负面影响”是有商榷余地的,理论上肯定可行,但实际执行时是否可行?其登记工作量大得惊人,再说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想把互联网上的软件统一管理登记更是不可能的。

  当然也不能说没有积极意义,其会起一定的“抓大放小”的作用,但是想采用“所有的软件都要登记”来一网打尽是不现实的,并且其所起的作用与其登记所必须的代价相比达不到合理的“性价比”,大愚认为,对于恶意软件,还是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方法比较可行:建立可行的定义标准,设一“高压线”在哪儿,谁碰到谁倒霉,谁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有时候杀气骇猴、敲山震虎所起的威慑力比你亲自去打他的威慑力还大。这就好象中国的

高速公路管理一样,明确表明“在高速公路上压死人”不负责,这样很多人因为这条规定就不会翻越围栏到高速路上去,这种做法总比派人监视是否有人翻越围栏有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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