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信息化建设第三期工程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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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16:42 ChinaByte | |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6-ZB237。 2.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信息化建设第三期工程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0。 4.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三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对三个子项目分别投标,也可兼投兼中。兼投者必须就每个子项目分别报价。 子项目1:综合布线、信息发布和监控广播系统升级以及网站建设、办公自动化功能模块开发。 子项目2:社区电教室电脑采购。 子项目3:信息中心设备和多功能会议室、社区中心智能系统采购。 5.项目实施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 子项目1: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子项目2: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子项目3: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子项目1的商务要求 (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者ISO9000认证; (3)投标人2003年以来具有设备采购和网络系统集成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7.2.子项目2的商务要求 (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投标人2003年以来具有计算机设备供货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7.3.子项目3的商务要求 (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投标人2003年以来具有多功能会议室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6年11月15日起(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1楼。 10.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6年12月12日上午9:30时。 12.关于提交样机要求: 子项目3:投标人在送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投影机的配置要求提供投影机样机一台(样机不能共用),供评标现场测试使用,测试方法由用户指定。样品配置必须与投标列报的配置一致;候选中标样品留样直至项目验收。 13.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一会议室。 14.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中256号恒安大厦;电话:38622721。 15.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020-3882561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