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滚动新闻 > 正文

VoIP动了传统电信的奶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11:34 eNet硅谷动力

  【eNet特约评论】围绕VoIP的禁与放,业内已经争论了几年,一直没有定论。日前,在方正宽带一案的二次审理中,法官首次亮出信息产业部办公厅的红头公函,VoIP产业再一次处于十字路口,命运难卜。

  按照信产部公函的意见,方正宽带的VoIP业务属于“非法经营”,所依据的法规仍然是《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认定经营VoIP业务需要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所以,目前在国内有资格经营VoIP业务的,只有6大电信运营商,也就是信产部所属的嫡系部队。

  这里姑且不论《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是否适合于VoIP,比如将VoIP归结到IP电话进行管理,单说这信产部的“信办证函[2006]209号”,能不能作为审理VoIP第一案的唯一合法依据?如果是这样,那还要法庭干什么?信产部直接发文宣布方正宽带VoIP的死刑就是了!而且,如果信产部的态度是正确的,那么,关于VoIP,也就没有持续不断难下结论的争端了。

  同时,有两个疑点值得思考,其一,信产部作为6大电信运营商的婆婆,一直坚持维护其经营VoIP的特权,非电信系统之外的VoIP均属非法,因为北方中宽以及方正宽带都不在电信体制之内,信产部的公函怎么会站在中间立场来说话呢?其二,北方中宽的经营者李洁夫妇创业之际,即办理完新公司的工商注册手续,如果属于非法,工商部门发照是不是也是非法的了?

  鉴于上述两个疑点,法庭审理方正宽带一案,似乎也还要在信产部的公函之外再寻找法律依据,因为信产部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已经受到时间和技术的挑战。

  说穿了,信产部之所以禁止非电信运营商经营VoIP,就是因为VoIP可能会动传统电信业务的奶酪。去年,信息产业部向各地通信管理局和运营商总部发出《通知》(电函(2005)413号),强硬规定:除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能够在部分地区进行PC to Phone方式IP电话商用试验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这项业务。当时,只允许中国电信所属江西上饶、广东深圳和中国网通所属山东泰安、吉林长春等4个地区实验性运营VoIP,其余任何地区、任何运营商、公司或个人均不得经营VoIP。通知一出,立即受到舆论的围攻,质疑声一浪高过一浪。

  时隔一年,信产部在VoIP禁区寸步未让,但民营话吧的

网络电话越做越火。作为一项新技术,VoIP的发展可能不是政策所能限制的,因为它符合最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能最大限度地节约电信成本,顺应了三网合一的潮流。技术推动产业进步,在电信部门表现得最突出,比如,程控电话上马以后,直接导致长途电话接线员的淘汰;电子邮件的普及,颠覆了传统电报业务,等等,都是一种进步。当时,电信主管部门不堵这些新业务,是因为程控电话也好,互联网接入也好,都控制在电信部门手中,新技术的普及能给电信业带来更大的利益。相比之下,VoIP大不一样了,它的普及将催生出一大批电信系统之外的经营者,与电信运营商形成竞争,这是信产部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部门利益在上,至于VoIP的市场前景和需求,都是不重要的了。

  笔者认为,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VoIP可能会冲击传统电话业务,但从国家信息产业发展的大局看,如果硬堵,只能给电信运营商造成更大的被动。

  但愿,中国VoIP第一案不会成为VoIP产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作者:罗会祥

爱问(iAsk.com)



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