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滚动新闻 > 正文

"流氓软件"改名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15:05 赛迪网

  【赛迪网讯】“流氓软件”被定义成了软件行业里面的“坏人”。“抓坏人”才是好人的思维方式,使人们顺理成章地喊打“流氓软件”。

  “流氓软件”改名了!

  10月27日,中国互联网协会经过讨论认为“恶意软件”的称谓比“流氓软件”更为合适。同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宣布成立“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

  将带有不务正业、为非作歹、放刁撒泼等含义的“流氓软件”,改为“恶意软件”,这当中有什么意义?是简单的文字游戏?还是另有深意?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表示:“‘流氓软件’的称谓带有比较强烈的发泄情绪和谩骂色彩。”的确,改名之后,“恶意软件”的感情色彩明显地减少了,呈现了一种冷静的理性精神。

  客观地说,“流氓软件”不过是IT业界中软件开发高手的又一种“技术玩偶”。只是他们只顾满足自己实现技术上突破的快感,而忽略了对他人选择权利的尊重。这样的技术产物再被商业利益的车轮驱动,难免成了利欲熏心的代名词。于是便被贴上了让人厌恶并可以造成“过街老鼠”效应的“流氓”称呼。

  

  就像我们曾经在电影和电视里面努力寻找“好人”和“坏人”一样,“流氓软件”这个名字就被定义成了软件行业里面的“坏人”。而一直带有“抓坏人”才是好人思维的人们,也就顺理成章地站到了对“流氓软件”的喊打队伍中。

  在没有法律规定和判决认定“恶意软件”是“坏人”的情况下,谁给“恶意软件”贴上了“坏人”的标签?为什么人们不能对“恶意软件”实行“无罪推定”?

  早在1997年,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就将“有罪推定”修改为“无罪推定”。这种改变,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进步,体现了对人的尊重。今日想起,仍能感觉到这当中的力量。

  德国法学家鲁道夫·耶林曾说:“培养国民权利感觉的涵养,是对国民进行政治教育中最高最重要的课题”。在我们这里,尊重他人权利的涵养、包容他人的思想、言论的涵养教育,有待进一步提高。人们常常忘记法律其实是一种文化,而文化是需要一点一滴“润物细无声”的渗透。

  “流氓软件”的改名,让我们看到了这当中所蕴含的尊重他人权利的意义,和这当中闪烁着的法治理性精神。

  愿这星星之火,可以燎原。(n101)

  作者:郑悦

爱问(iAsk.com)



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