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数字内容产业(上海)博览会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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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 15:56 ChinaByt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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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作 协 议 甲 方: 重庆天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上海商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于2006年11月15日-17日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办的“2006中国国际数字内容产业(上海)博览会”,双方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协议内容 1. 甲方于展会开办前在网站会展频道为乙方发布此次会展活动的展会信息。展会信息内容由乙方提供,时间持续至会议结束。 2. 甲方负责在天极网上海站首页,于展会前半个月为此次会议放置文字链广告一条,时间为半个月。 3. 甲方负责在E企业频道为此次会展活动放置BUTTON(120*60)一个,时间为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一周期,每次投放不少于5天. 4. 甲方可在网站相关频道为乙方发布此次活动的新闻稿,稿件内容由乙方提供。 5. 乙方将天极网列为“特邀IT门户支持”,并保证在所承办的博览会上的所有宣传资料(包括邀请函、请柬、门票、展会快讯、会刊等),以及会展官方网站上,刊登媒体支持:天极网名称或者LOGO。 6. 乙方保证在此次博览会会刊上为甲方提供广告版面(彩色整版)1页,广告内容甲方提供,并于2006年8月30日前提交并确认。乙方在会后邮寄给甲方一册会刊存档。 7. 乙方免费提供3×3平方米的标准展位一个。 8. 乙方大力推荐本次参展的企业和甲方进行业务合作。 9. 甲乙双方各自在对方媒体所发布的内容,应保证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如因其所提供的广告或宣传内容不真实或不合法,由广告资料提供方自行承担。 10. 以上广告均遵循商业广告优先的原则.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二、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合同期限由自双方签字至会期结束。 甲方 :重庆天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商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崔向阳 电话: 010-82657868 电话:021-64845396 传真: 010-82657918 传真:021-64845302 E-mail: E-mail:cuixiangyang@126.com 日期:2006年 月 日 日期:2006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