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专利大棒还是合理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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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10:40 ChinaByte | |
近日,北京时代华夏数字院线(以下简称时代华夏)董事长张宝全透露,最近时代华夏接到DCI标准联盟发来的传真,传真称时代华夏的数字电影机必须使用DCI指定提供商的加密技术,才能获得认可并得到片源支持。 DCI是由美、日等国的派拉蒙、索尼电影、华纳兄弟等几大电影厂商联合成立的一个联盟,该联盟于2005年7月公布了一个数字电影技术规范,要求数字电影播放服务器等电影设备必须符合该技术规范,否则无法放映这些电影厂商的大片。据说,在DCI给时代华夏的传真称,如果要通过DCI检测,首先必须通过美国国家联邦信息安全委员会的检测,而该委员会要求播放器必须使用汤姆逊或惠普的版权和加密技术。令时代华夏不爽的是,选择汤姆逊或惠普技术,将使每台播放器成本至少增加1万元。 不少媒体把DCI的数字电影技术规范称为又一个专利大棒。如果把其称之为专利大棒的话,那么这个大棒与以前的大棒有很大的不同,比以前其它行业的专利大棒更沉、更重、更有力量。以前的专利大棒一般并没有强迫他人使用,你用也行,不用也可,但只要用就得交专利费。DCI的这个专利大棒相比之下,却进了一步,挟片源以令时代华夏“必须使用”此标准,不用不行,否则得不到片源。 从一般常识来推断,片源就象软件一样,一旦摄制完毕,成本就是固定的,卖得越多,收入就越多。如果DCI按照传真中的做法,时代华夏与DCI联盟中的电影厂商都会看到两败俱伤的局面,反之则是双赢、互惠互利的事,但为什么DCI还是坚持要求时代华夏必须符合DCI规范呢?此事件背后到底有什么力量在决定着DCI选择两败俱伤?其实DCI之所以敢这样强行要求时代华夏做,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 一是其片源对中国电影市场振兴与发展非常重要。没有DCI提供的片源,中国电影市场很有可能会走向萧条,我们以数字来说话。很长时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就对引入国外影片有着比较严格的限制及审批制度,但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单单美国好莱坞影片对国内电影票房的贡献就达到将近50%。而DCI联盟中的美国电影厂商都是好莱坞顶尖厂商,且目前好莱坞影片是国际电影的主流,试想一下,如果没有DCI片源支持,短期影响不大,但长时间后中国电影市场将会怎样? 二是反盗版、防盗版的需要。从DCI的角度来说,他们之所以提出“必须使用汤姆逊或惠普的版权和加密技术”的要求是正常的,因为它们被盗版吓怕了。虽然中国政府近几年频频加大力度打击盗版,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盗版现象在中国依然猖獗,在中国的不少大中城市的夜市上3、4元钱一张的DVD、VCD碟片依然堂而皇之摆上了地摊。 基于此,大愚认为不应该把DCI的规范要求套上专利大棒的帽子,从DCI反盗版、防盗版的角度来考虑,人家的要求也是正常的。时代华夏目前需要做的,就是同DCI进行谈判,能尽量少地减少投入就尽量减少。 也有不少人提出,中国也应该提出自有加密标准,国外影片要想进入中国市场也必须符合中国的加密标准。其实这样做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这种策略忽略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在产业链上的位置问题。在产业链上谁处于上游,谁就有发言权。在电影产业的产业链上,片源厂商做为内容提供商绝对是处于产业链的源头。单独把这个源头放大,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中国电影厂商的位置比较靠后,实力远远在美国、日本、韩国之后。自己订一个加密标准可以,但DCI基于上面提到的两个因素仍然有资格、有实力不予理睬,此时受到冲击的将是国内电影票房。据说,时代华夏打算今年下半年向信产部申报中国的数字电影机标准,认为“这将是中国数字电影播放产业摆脱高额专利费泥沼的唯一途径”,大愚认为,这样做过于理想化,想得太简单了。 目前时代华夏需要做的就是为将来的谈判做准备,与国内电影引进商合作建立自己的影片供应商联盟。DCI是挟“片源”来威胁要求时代华夏的,因此时代华夏要好好地片源上下功夫,韩国的电影目前在中国也很叫好,好莱坞电影风格日趋相近,DCI联盟之外的美国其它电影厂商也是争取的对象,最好能达到即使没有DCI提供的片源,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中国用户的需求,毕竟DCI联盟中只包含有限的几家。但要清楚地是,这样做只是临时应对之策,是缓解,重点在“缓”而不在于“解”,从长远看来,还需要要积极沟通,以寻求最终解决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