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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福军:KTV版权重燃新利益战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11:25 ChinaByte

  赵福军

  近年来,行业内外与司法实践中针对KTV运营商是否应该为播放的音像文件版权买单、如何定价、如何收取费、如何监管等话题争论不休,从2003年开始,华纳、环球、SONY等中外50家唱片公司联合发起向国内KTV运营商收取音乐版权费用维权行动开始,官司是一场接一场的打,香港正东唱片诉上海麒麟音乐城,华纳诉广州市加州红娱乐俱乐部等国内七家KTV娱乐公司著作权侵权……,最终司法确认MTV运营商全面败诉,焦点随即转移到赔偿数额与具体的收费标准上,于是如何在KTV运营商、音像版权人、社会公益之间寻求平衡就成为当务之急。

  知识产权是合法垄断与社会公益的复合体,授权版权人一定期限内的合法垄断,是为了最终使其让度私人权益为公共福利所用,知识产权不过是为促成公益目的的手段。然而现实中音乐版权人、传播者、使用者、社会公众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往往一时间难以理清,即使理清了也难以被执行。

  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尤其是一对一谈判获取授权的成本,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理念深入人心,随着2005年3月1日《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被引入,为1992年成立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1994年成立的中国音像协会、2005年年底成立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等组织正名。

  按照《著作权法》及《条例》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1、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2、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3、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4、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除依《条例》规定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负责转付使用费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建立作品使用情况查询系统,供权利人、使用者查询。

  无独有偶,7月19日文化部宣布“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将在2008年开始实施,现今在武汉、郑州和青岛三个试点城市进行试点。第二天,中国音像协会宣称,国家版权局已经批复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收费标准,按照卡拉OK厅的经营规模和营业面积来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

  据介绍,“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是一个具有多种功能的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将经过授权的合法歌曲入库,“能够进入曲库并提供给经营者和消费者使用的东西,都要提前经过审查”。内容要符合国家法规和相关政策、版权要清晰、内容录入的方式方法也要符合要求。加入该系统的KTV为顾客播送的歌曲也只能通过曲库点播。系统可记录歌曲点播的具体次数,并以此作为歌曲著作权人的酬金依据。

  可见从功能上说,该系统最终瞄准的也是如何解决著作权人与KTV运营商之间的利益矛盾,与中国音像协会搞的收费标准实质上初衷一致,但笔者担心的却是在没有解决旧有版权人与KTV运营商之间利益冲突之前,文化部、版权局下辖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纷纷先手插手收费市场,不过是又点燃了行政部门新利益之战火。

  从笔者上述列举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定义、性质、权限、授权机关上看,国家版权局授权、批复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收费标准,按照卡拉OK厅的经营规模和营业面积来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既是程序合法也是实践可行的,与各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运营模式基本一致,可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似乎既无合法授权,也存在权力寻租,行政乱作为嫌疑。

  首先,文化部负责、管理的是文化产业,重点在于内容审查,知识产权根本不属于其行政职能管辖范围,擅自以“提前审核内容”,“屏蔽不健康歌曲”为由,插手版权监管、收费,不符合“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之”的行政执法基本原则,这些年来擅自行政乱作为谋取部门利益或权力寻租的案例还少吗?

  其次,“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是以商业运做模式出现的,下属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直接控股的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我们知道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不过是一个挂部级牌的商业实体,这一点从其运营《网吧经营》杂志、积极推行网吧产业提升计划就可以看出,说的狠点不过是“官商勾结”的产物,这样一个机构或实体推出的商业系统,版权人会自愿加入并埋单吗?全体KTV运营商会自愿加入并埋单吗?难道2008年之时,又要借助文化部的行政强制权力,来一场狐假虎威之戏?

  可见,“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似乎还没有

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来的实在,而后者在具体实践运营中也一再是困难重重,凭借一个既非赢利,也非集体管理的“文市发”又能折腾出多大动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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