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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家庭上网也要挂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13:46 eNet硅谷动力

  【eNet特约评论】互联网所创造的网络虚拟空间是继继大陆、海洋、太空后之后的第四空间,具有跨越传统民族国家边界的基本技术属性,虚拟性与无边界性使得网络呈现无政府状态、管理非中心化趋势。

  传统的政治权力一刻也没有放弃对虚拟世界的颠覆与渗透,而随着虚拟网络技术与应用逐渐成为现实生活不可或缺部分的时候,传统开始惧怕,实名、备案、审查、监管随之而来。

  经营性网站需要登记、非经营性网站需要备案的网络管理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网络实名、手机实名的呼声还大于实践,然而近日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际互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却明文要求个人家庭上网用户必须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拒不执行者,轻则将被警方警告,重则将被停机半年。

  又一个借助加强互联网世界监管,打击违法犯罪的社会公益号子,来插手、侵犯公民私人空间和领地的恶法产生了。个人家庭上网用户凭什么需要挂号?

  首先,行政权力是一种约束性权力,未经法定明文授权不得为之,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还是《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都未规定个人用户在家上网需要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因此重庆市公安局此项规定于法无据;

  其次,个人用户在家上网登记备案后,今后的所有上网行为都在公安机关的监控之下,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阴私权,常言到法律不管床第之事,如今上网备案可能不但要管上网行为,而且连普通的床第性事也要在监督之列了,为啥?摄像头如此频繁被使用,网络虚拟性爱逐渐流行,使得一切都可能发生;

  最后,涉嫌劳民伤财,重复无用功。要提到个人用户上网登记备案,其实早在开通网络的时候,在电信部门就有过一次备案,如今公安又搞一套用户申报,完全是扰民之举。或许在专家看来,此前因为上网用户的IP地址不固定、警方对具体用户的资料掌握不全等,给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实施备案后,警方对每台上网电脑及其主人的资料将一清二楚,网络犯罪一旦发生,警方可顺藤摸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这种风吹草动,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有罪推定思维何时才能改改呢?都二十一世纪好几年了。

  7月5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负责人接受

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博客、论坛、个人网站、搜索引擎等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互联网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不能独立于社会管理之外,对其规范管理,是其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双重需要。对网络的监管不是不可以,但还是需要注意分寸、方法、手段以及可性性,网络不是洪水猛兽,网民也不都是犯罪分子,个人家庭上网统统要挂号,那倒还不如直接关了互联网来的省事呢。

  作者:赵福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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